18

深圳冷起来还真够劲,两周前从北京飞过来,地面气温28度。隔天就开始下雨,气温陡降。帝都带来的羽绒服也就休息了一夜,接下来的一周多时间就再也脱不下来。和北方相比,深圳的冷算不上什么,十度上下的样子。但是那种阴冷潮湿的感觉铺天盖地、无孔不入,而且即便逃进了房间里也没有用,只能看着墙上的单向空调发愣。

三月十七,深圳再次过了二十八度。而就在这一夜,帝都暴雪突降。在深圳的宾馆阳台上看出去,热空气包裹着的路灯昏黄温暖的一团,想着大雪飘飞的五环内外,觉得一切都不可思议。就这样,深圳转晴了。

周日的下午,宾馆里的客人都已经走空大半。强烈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走廊里空空荡荡只有风声。有服务生开着门在收拾房间,白色的窗帘被风鼓起,最终又不支滑开,于是阳光猛地洒进走廊,一路走过,忽明忽暗。此时心头无事,穿着拖鞋下楼去买烟,感觉像是回到了大学宿舍。在所有的夏日午后,都是这般风景,唯一缺少的是路过水房时的阴凉。

北方是秋天落叶,深圳是在春天。树叶常青一冬,直到春天到来新芽发生,旧叶才依依不舍飘落。风吹过两行匝道绿茵,枯叶如同群鸟盘旋落下。而鲜花早已经夹道盛放,丝毫看不出来就在48小时前此地阴冷潮湿,所有的一切都蜷成小小一团,暗自湮出湿汽。小朋友踩着滑轮在树荫下经过,年轻的情侣换了T恤短裤骑车缓缓经过,唯有洗车铺门前依然热火朝天,等待清洗的车辆从店门一直排到马路上来。而车的主人们很有耐心地在听音乐,站在车门边抽烟,眯着眼睛看路过的姑娘。如果此时有低沉的手风琴声遥遥传来,空气中有滚烫的咖啡飘香,那么一切堪称完美。

深圳实在是一所太新的城市,新到没有历史。在帝都,哪怕是小巷深处的一家破馆子,老板也可以和你从前清讲起,一直讲到这家小店连锁上市的前景。深圳不是这样,深圳的树就是树,楼就是楼,风景就是风景。这里没有大儒旅居,没有官员谪迁,没有百年老店,也没有可以讲述五分钟以上的典故。这里的人忙着把自己的名字变成这城市的历史,有许多道路还在等待着合适的人名。这里只有一种野蛮而旺盛的生命力,就像华侨城四周肆无忌惮盛放的花朵,绿意欲滴的高大乔木。阴天的时候全都看不到,天晴了就让人觉得精神振奋。

湖南人想把这里变成长沙,带来了槟榔。四川人想把这里变成程度,到来了火锅。湖北人想把这里变成武汉,带来了街头巷尾的热干面。人们戴着胸卡在快餐店前排队,想着巴黎、纳木错、大溪地,想着尽快成功然后尽快离去。仿佛这里是一家热闹喧天的的高厅,只适合拥有无尽活力和激情的年轻人前来狂欢。刚下班的男子在你面前一脚刹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问:老板,想去哪里?顺路带你一段,放心,比出租便宜!

天已放晴,无尽碧空。此时的深圳适合吃饭,在靠窗的座位坐下,等待满桌新鲜。在等待的时候无需出言,只需要把茶壶盖翻起,眼尖的伙计就会从大堂那一头飞奔而来,为你续上新水。

04

今天立春,帝都是零下五度。和前几天零下十几度相比,算是应了“东风解冻”。九十八年前,中国人的春节是立春这一天。这种事情不可根究,否则很多人都生肖又得重新计算一次。又说这一天里,肖龙、狗、兔的人因为犯太岁的原因,需要在春分点前后关门闭户,坐在家里读书喝茶,叫做“避太岁”。如若不然,冲撞了太岁一年都没有好日子过。

我从云南带了一些普洱茶到帝都,无奈水实在是不好。在昆明的时候,用当地的矿泉水冲泡,茶汤颜色透亮,香味馥郁,趁热一口喝下去,舌根下自自然然地回甘。在北京怎么弄都不对,换了水,换了手法,茶汤出来还是极为寡淡,根本没有一点甜味。幸亏昨天晚上趁车少人少,在牡丹园附近的云南土产小店买了一包滇红,它倒是对这里的水不太敏感,味道偏离得不大。只是在云南的时候,谁会去喝滇红呢?

晚上听周围放鞭炮,稀稀拉拉没几声就停了。听别人说,今年北京除夕不过是全城响了十分钟,就寂然无声。我在昆明,破例没有放烟花,而是开车出去蹭烟花看。朋友解释,昆明所有的烟花都集中在一家公司专卖。专卖之后,烟花的价格暴涨。按照往年我们的放法,大概要花两三倍的钱。所以,除夕夜昆明城里也萧条得很。只有滇池边的高尔夫球会附近有,那里是富人区,烟花好像放不尽似的,一发接一发照亮夜空。从放烟花到蹭烟花,流年转换多少表情?

爆竹声歇,我在家里喝茶避太岁。突然想起自己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好好看书了,各路编辑大人邮寄了一堆书过来,但是大部分看看书名就不想去读。过去几年,推特、微博一类的东西已经把我训练得越发没有耐心了。习惯了呆在一堆信息碎片里,偶尔拼凑出事物的一角来就欣喜莫名。几度怀疑继续这么玩下去的话,连四百字以上的文章都写不了了。在热闹中偶尔抽开身看一眼,觉得很多事情不大对头。

好像整个世界正在进入表现主义的兴盛期。长文字不如短文字,短文字不如图片,图片又不如影像。我在G+上看到HDR的兴起,看到HDR处理之后的图片细节之丰富,色彩之绚丽达到了极致的程度。但多看了几张,就让人恶心想吐。正是这种数字技术对光影,对细节纤豪必现的处理能力,让拍摄者的愚蠢和实物的逼真夸大到了难于接受的程度。就像阿凡达里飞龙的每一个鳞片都清晰可见时,由于想象力空间被极度压缩,其体验并不让人感觉到快乐。技术什么都不能保证,它只是让发疯的人更方便地发疯,让愚蠢的人加倍的愚蠢,而技术本身又做得那么完美,就更加狰狞而不堪忍受。

技术帮助每个人活得就像只有瞬间,我的很多旧日相识都因此发了狂。除了发狂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字眼去形容他们,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还没有见过如此大规模的心性狂乱的场景。五分钟的声名,三分钟的热度,这世界上最聪明的头脑投入其中,努力帮助人们去抓住碎片和瞬间,努力帮助他们更有效地浪费时日。这是我所见过的最荒谬的事情,现实中的无力感会通过变形转换成为某种互联网上至死方休的狂热。而在另外一方面,人们又试图用图片、漫画、音乐、视频做成拼图,就像历史上用马赛克做成的镶嵌画一样。我担心这些碎片上什么都产生不出来,反而只能催生高耸入云的尖顶。狂热和狂信总是轮流着来,发完烧就会打摆子,世事一向如此。

我没想好这个春天里应该去做什么,但是,我分明感觉到有个约会已经近了。

04

个人的年度总结无足轻重,因为时光最终会把一切当初貌似重要的东西全部都筛落去。我之所以在元月三日突然讨论起姜文的《太阳照常升起》和《让子弹飞》的缘由就在于此---《让子弹飞》票房空前成功,话题空前火爆,但是到了2012年的第三天再来看,还是《太阳照常升起》更有价值。虽然我不大喜欢姜文在其中的审美,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似乎已经被时光湮灭了的《太阳照常升起》远比一度喧嚣的《让子弹飞》更伟大。

由此我也想到,也许写年终总结未必要围绕自己来进行。自己这一年里做了什么,读了什么,去了哪里,在这些事情里淘几条出来专门一记有种给自己贴胸毛的感觉。所以我决定换一种路数:用我朋友们的一年反向定位我自己的这一年。记录一下他们走了多远,走到什么方向,也就可以知道我在哪里。

我的朋友王佩在2011年中年得子,新爹综合症大发,一度在网络上完全消失了踪迹。他给儿子起名“王元澄”,字“维西”,一早给儿子开设了Twitter帐号,仿佛Twitter可以维续23年一样。王太太梦见一枚圆滚滚的橙子滚落怀中,醒而有孕,所以孩子叫“元澄”。又因为是橙子的缘故,维生素C肯定很丰富,所以字“维西”。这是王佩辞去公职专门写作的第一年,生活压力极大,而上天却送给了他一个孩子,不知道他是否想明白了这奇异恩典中的意味?愤怒出诗人,苦闷生儿子,古人诚不我欺。我不愤怒,也不苦闷。

我的朋友傅真、毛铭基伉俪从英国双双辞职,2011年在南美洲度过了他们的Gap Year。他们给我邮寄来一张羊驼(拉丁文学名:草泥马)的明信片,证明他们已经到了玻利维亚的马勒戈壁。后来,他们又寄来一张火车的明信片,它来自世界尽头的火车站,我曾经无数次文艺地叹息过的地方。2012年,他们相信传说是真的,世界的毁灭将会从印度某地急剧升温开始。所以,在12月结束南美之行后,他们把Gap Year延长一年,准备2012年1月前往南亚次大陆继续旅行。这一次,按照我的嘱托,他们将会把佛陀成道的菩提树做成牙签寄回中国。我没有Gap Year,去了一次戛纳。这一次,傅真和铭基在南美,不能从英法隧道开车过来找我。

我的朋友老雕在不到两年的时间把自己的淘宝店做到了一金钻,拿到了一笔可以直接烧火的风险投资,于是买了新浪全站的底层,在圣诞节搞促销。年头的时候,他的网店销售额是淘宝同类产品第二名到第十名的销售总和。年尾的时候,这个数字扩大到了第二名到第二十五名。不知道他现在是否会偶尔回想起两年前卖掉房子砸进电子商务时大潮时的心情?我猜他不会,如他所说,有些人一生都在做梦,一生都在追梦,所以在好梦和噩梦的时候心情并应该有太多起落。我没有可以卖的房子,只好参照他的建议贷款买了一辆车。老雕说:这人啊,一旦背上贷款就只能踏踏实实去飞了,因为走回头路绝对还不起贷。

我的朋友老虎在四十岁的时候决定创业。事情非常简单,他做了商业分析,认为他所处的零售行业已经日薄西山,而他自己也不大可能再升一级做到大中华区总裁。于是,他就辞职了。老虎认为电子商务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认为电子商务迟早也会如同传统行业一样需要做品牌、做服务,这里面应该有他插一腿的地方。但是,他的行业经验为零,所以他辞职之后就去开了一家淘宝店,每天自己做客服,体验一下这个行当的酸甜苦辣。我认为他这是有网瘾,得电,不能找个理由就名正言顺地整天泡在网上。

我的一位朋友做了一款移动互联网产品,八个月后获得了超过5000万用户。他的方法也很简单:专心做产品。除了这件事情之外,不写Blog做PR,也不写产品经理心得,不抛头露面参加各种活动。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基本上不看数据分析。按照他的说法,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任何想要不想要的结论,而直觉和不断试错要比图表可靠。我的另外一位朋友成立了一个小团队,去做互联网产品。产品连Demo都没有,只是因为几个人长得英俊,VC就强塞了一把美元给他们,让他们一定收下。我还有一位朋友,被前东家阴了,怒而创业。团队随手做了几个iPhone上的小APP,一年里又收获了几百万用户。这就是他们给我的教益:做事一定要专注,保持英俊,还有随手而为。

我的大学同学王晓彬因为罹患白血病,永远留在了2012年。

我昆明的好朋友在涂料公司之外,开了一家火锅店。

我杭州的好朋友开了一家羊汤店。

宁财神刷了一年微博,没写剧本。

一毛不拔为作家维权,提前看了《盗墓笔记》大结局,并在家里安装了二十台空气净化机。

鲁肥肥在1月8号会去美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三八大盖在11月终于扔了他的HTC HERO,换上了iPhone 4S。

纳纳在Blog里说不想回国了。

(演职员表)
2011---扮演者 2011
时光---扮演者 Blog记录
生活---扮演者 错漏百出的记忆
和菜头---扮演者 ThinkPad T61
比特海日志---扮演者 WordPress

十二 10

苗炜,行走江湖自称苗师傅,可见也是个对自己期许极高的人。人很聪明,08年去他望京西园的家里小坐,和他聊文艺观,什么内容全忘记了,就记得他的牛仔裤熨烫贴身,是个精细主儿。那时候就听他念叨说要写短篇小说,理由是短篇小说比长篇难得写好。三年之间,他出了一本中短篇小说集《除非灵魂拍手作歌》,我没看。原因是我在他的博客上读过一些预览篇目,觉得味道不正。另外就是这书名文艺腔太重,一般这样的书作者都顾着自己了,为读者考虑得少。短篇小说也是小说,小说就得讲故事。重点不在于作者有多牛逼,而是读者看了能否一惊,还没办法三五十个字在饭桌上给人介绍清楚,只能央别人买一本去读,好下次见面的时候彼此印证心得。

今年年底,苗师傅又要出一本短篇小说集,这回名字靠谱多了,短得跟世界名著似的,就四个字:《黑夜飞行》。下午,磨铁的编辑把试读本快递了过来。一共五个小故事,估计是为了防盗版,只提供了其中的三个故事。其中,《警察与外星人》苗炜已经在博客中连载过。前些日子还和视频网站合作,要拍成视频短片。所以,它也是这三篇中最差劲的。苗炜其实很善于讲故事,就是吃了有文化的亏,很有些时候不好好写故事,而要去追求轻盈的意境,努力在东北四环边上写出巴黎咖啡馆下午的感觉来,于是吃力不讨好。

我这么说吧,根据我的分类法,短篇小说可以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故事流,在很短的篇幅之内写一个精彩的故事,比如说斯蒂芬金在《四季》中的《肖申克的救赎》。经典的越狱故事,而读者丝毫不会觉察到它是《基督山伯爵》的定格版---把监狱里那一段专门拿出来详细写成个故事。通篇读下来,仿佛真是一个老年黑人囚犯的回忆录,讲述关于安迪的传奇故事。另一类就是意境流,当你努力去拼凑作者在讲什么故事的时候,往往会陷于愤怒和沮丧。一边读一遍咒骂:这他妈是什么烂故事啊?但是,等你读完的一刹那,突然明白作者并没有用文本跟你讲故事,文字完全是他的道具。他只是想借用这一堆字,把某种生活中的刹那,或者某种转瞬即逝的情感,又或者是深沉委婉的人生感悟,一下子传达给你。卡佛的小说就是如此,第一次看味同嚼蜡,读完之后心底里突然就泛滥起无望、悲伤、乏力这些情绪,这才明白卡佛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警察与外星人》就是想走意境流,讲述一个关于肉身飞行的故事。让一切在似幻似真的讲述中发生,最后又了无痕迹地结束,给读者留下一堆疑问,迟迟疑疑吃不准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但是真不好,可以改编为网络短剧就可以确认这一点。粗俗的摄像镜头下能讲的故事,它就一定不是个好意境流故事。否则,作家早就被电视剧导演给替代了。摄像机镜头能比键盘更能表达微妙的情感,一刻的顿悟,电视或者视频就决计不可能是大众的喜爱。《警察与外星人》真要写好了,视频网站的老板看到剧本应该想去自杀才对,而不是欣然投拍。

相比之下,第二篇《黑夜飞行》要强很多。苗炜的叙事之强,看到结尾部分才明白这个貌似简单的故事有多么复杂。这篇好就好在没有太多炫技的成分,而是专心讲述一个单身催眠师的都市故事。他在城市中治疗那些为噩梦缠身的人,最终治愈了自己,达到了某种超凡脱俗。这是个好故事,有神秘主义,略微有点魔幻,还有都市人的情感无力。就算是无暇顾及苗炜在故事里埋藏的那些私货,也可以让广大白领做个白日梦,算是体恤的读者。

我个人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故事,也可能是全书最长的一个:《星期天早上的远足》。一个充满活力、疯疯癫癫、满世界乱跑的女文青从来都是个好题材,许多作者用这个题材去表达他们对世界的复杂观感。比如说处理成一个悲惨的结局,那么读者会自始至终感觉到命运不祥的威逼,一定要把与众不同的事物连根拔除碾为尘埃的恶毒,于是感慨美好的短暂与脆弱。又或者是处理成一个和光同尘的结局,那么读者会感受到来自生活的重压,人众对于脱离轨道者的强大束缚力,以及命运的嘲弄是何其残酷。苗炜的处理温柔极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在国产作家笔下,看到针对女文青的温柔悲悯。小说的前大半程都在描写女文青的灵性之光,她一次又一次偶然闯入“我”的生活,一次又一次把身处凡俗之中“我”的目光引领到远方。后半程真实的生活披面杀到,把一切美好证实为幻影,女文青的严重不靠谱狰狞地暴露无余。但是到了最后,“我”无差别地接受了这两面。在面对诸多不堪之后,纵有片刻犹疑,最终却依然相信美好,和自己达成了一个谅解。

这篇里没有丝毫的魔幻手法,也没有复杂的叙事,但也因为这样,《星期天早上的远足》是最为真实动人的一篇。你会倾向于认为小说就是现实生活本身,在人物身上看到自己的某些文青朋友的影子。同时,也能感觉到因为他们的行为所带给自己的焦灼、尴尬和不安。小说最终抚平了这些隐秘的情绪,仿佛是在暗示,以人性的宽广终将接纳一切,理解一切,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作为短篇小说,苗炜的这篇作品是完备的,也是这本短篇小说集值得阅读的理由。

聪明的作家会写不好头几部作品,这是因为他们太聪颖,以至于可以领悟到太多的技法。反过来,这些技法充斥在他们的作品里,造成了连一个基本的故事都说不好。单独地拿出每一个部分出来,大多非常精妙,而且不乏向前辈大师致敬的部分。但是,部分的好相加,结果可能是空前的糟。所以聪明的作家在领悟到技法之后,又必须花更长的时间去遗忘,让故事在自己的骨血里长出来。去讲述那些自己说之后快的故事,而且全然是用自己的方式。苗炜逐渐做到了这一点,值得为此祝贺。也衷心希望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也能穿上一条松松垮垮的牛仔裤,看不到上面笔直的裤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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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09

我觉得自己是有一点审美的,不多,所以一直没有大声嚷嚷过。它不见得有多高明,网页配色的时候跟设计师争论,最后往往败下阵来就是明证。人人看了设计师的方案都觉得好,看了我的方案就强忍住笑意或者讶异,然后努力去找一些委婉的中文来敷衍我。那我还能怎么办?我只能听从设计师的意见,然后听见身体里很深的地方,自尊心在“啪”地一声裂开。

当我自己不提方案的时候,一切都要好很多。因为这时候需要的是鉴赏力,确定一件东西究竟是精品还是垃圾。这种事情我擅长,打击别人从来都是我的长处。偶尔我也说好,一些赞扬的话,于是这种肯定就显得有力一些,相信的人也多,这就助长了我的自信。内心里的那些裂口,也因此慢慢打上了补丁。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如此,总是能发现好东西。

今晚睡前翻书,诺曼.麦克林恩的《大河奔流》(陆谷孙翻译为《一江流过水悠悠》)。全书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Eventually, all things merge into one, and a river runs through it. The river was cut by the world's great flood and runs over rocks from basement of time. On some of rocks are timeless raindrops. Under the rocks are the word, and some of the words are theirs.

---Norman Maclean

大概翻译一下是这样的:

最终,万物归一,唯有一条大河从中奔流而过。这条河流决自史前的大洪水,冲刷时光之岩。无尽的雨点打在岩石上,其下流淌着的是些喃喃低语,而有些话是属于它们的。

我现在读了觉得很美,认为麦克林恩的水准了得。但是,这并不是因为我个人有这样的审美,又或者是有这样的鉴赏力。因为早在这些文字之前,确切地讲是在1995年的时候,我先看了这本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中文名叫做《大河恋》或者《一条奔腾而过的河流》。当时,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原因有二:第一、我刚看完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燃情岁月》(The legends of the Fall),对皮特的印象极佳。第二、这是我的外语口语课上外教指定我们观赏的电影,他极力做了推荐,所以当时播放的是无字幕版,我也圆睁二目从头看到了尾。这么说有些夸张,因为这部电影不需要强打十二分精神去“欣赏”,当布拉德.皮特在河水里舞动鱼竿,鱼线在他头顶变成一个舞动着的环形时,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沉静和优美都全在那里了。

在16年前,我的外教并没有在看电影前的5分钟里说到任何一句关于诺曼.麦克林恩的话。现在想来,他很可能清楚地知道麦克林恩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以及这本小说的重要性,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美国文艺青年。回想他所作的一切,这是向我推销了布拉德.皮特主演的这部电影,宣称这部电影极为优美,希望大家一定要平心静气地欣赏,要让我们注意人物的命运差异,另外就是钓鱼这件事本身。

假设这个次序颠倒了一下:我在大学看了小说,现在再看电影---那么我相信我的表现可能差劲极了。对于一个大学男生来说,在那样一个躁动不安的年纪,去读一本如此深沉宁静的书,这怎么想都不大可能。也许我会翻上几页,然后立即就觉得闷了,一把扔开,继续去翻黄易的《大唐双龙传》。在我现在的年纪,又在如此紧张的生活状态之下,周末打开DVD去放《大河奔流》,可能不到15分钟我就困了,直接切换到《血与沙---斯巴达卡斯》或者《冰与火---权力的游戏》。这样的话,哪里去找我的审美?

再假设我念的不是那间大学,而是在别处。如同我的几个朋友那样,就在家门口走读,忙着泡妞打架。没有一个莫名其妙的美国文艺青年当老师,而且靠看电影聊天就大把奉送3个学分。那么,我想我可能根本不会看到布拉德.皮特的电影,包括《燃情岁月》---要知道,那时候刚好是香港电影盛极而衰的时代,有大把的港片可以看。当然,关于什么是好的,什么是美的,我可能有另外一套标准。在那套标准之下,大概并没有《大河奔流》的存在空间。而且我怀疑,如果是在1997年我毕业之前就擦身而过,此后再次遇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于是,我也没有我现在的所谓“审美”。

这样看起来,应该是没有所谓“天然的审美”一说,审美一定是某种后天的训练所得。而且,相当程度上还是一系列巧合的结果。成长期里会有一系列的机缘,个人感悟和选择会在其中起到很大的作用。80年代末流行卡朋特兄妹的磁带,我也就局限于听这一盘的层次。而有的人因为卡朋特,多往外面走了一步,于是就发现了满街的打卡带。再踏进去一步,整个的音乐审美培训教材都在那里了。我止步于一盘卡带,于是到现在都不敢谈论摇滚,更别说音乐。幸运的是,我喜欢电影和阅读,所以在另外的方向上我走得比较远一些。

而再想一想,又会有些后怕。因为回顾一下,会发现个人审美的养成,很可能是由有限的几个人、几样东西就决定了。在成长期里,能拉着你的手,要你往某个方向看一眼的人和事,算下来当真是非常之少。就像我的高中时代,全昆明高中部的学生都去昆明市外文书店,都去买一本叫做《欧美流行金曲100首》的这样一本书。于是二十多年后,一堆人在各种私家车里,放上的是相同的CD,在《秃鹰飞去》或者《寂静之声》的乐曲中老泪纵横,觉得这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好歌。你看,这也就是三五个编辑决定的事情。他们的口味,他们的眼界,决定了谁能入选这100首歌曲。如果这几个编辑大人当时是疯狂的甲壳虫迷,那么事情会变得大不一样。同样的,我的二外口语如果选修法语,我的外教如果是一位欧洲文艺青年,整个情况又可能是另一副模样了。

回想这一切,我在毕业多年之后突然对母校充满感恩之心。因为它安排了外语口语课,慷慨地给了3个学分,而且不大严格考核外教的教育方式。母校无心培养我的审美,她大概只想我的英文口语好一些,将来出去好找到工作。也正因为这种无心,所以恩惠才极大。说恩惠大小,也是种审美,不过源自佛教。那又是另外一些偶然,和另外一扇门的故事了。

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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