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19

VS. 
---俾条路行下?
---对晤住,我系差人。
---差你老母。

1、媒体收钱写枪稿,发枪新闻片,做诸多企业公关,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对此非常熟悉,就像了解官长和贿赂,医生和红包,教授和经费一样,把它视为社会的常态。这些所谓的“社会公器”的价值并不体现在“大道之下,天下为公”,大多时候却体现在可以私用这一点上。在这种社会里,不能拿来私用的公器是没有价值的,正如一个不想追求特权的公民不是好公民一样。
2、由于没有法律可以做限定,于是媒体行业就变成了无间地狱。用媒体资源置换金钱,不排斥勒索要挟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谈所谓客观、公正、独立,那就是个笑话。公正是可以用人民币厚度来测算的,一句话:不管多大的腕,他也总得有个价。
3、为什么没有《新闻法》呢?因为有了它以后,要想管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就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了。要想那么方便,代价就是媒体的混乱、黑暗、无序。
4、强盗头子和流氓老大PK,永远也打不出光明来。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15 上午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25 上午
"不想追求特权的公民不是好公民一样。"
说的对极了! 我就是这样的公民! 沙发!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28 上午
和老师,我一直很纳闷,难道您每日比别人多了二十四小时?难道您一目二十行?难道您打字一分钟五百字?难道您颈椎没问题?后一个问题很重要,还望您给个方子造福我等亚健康网民。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28 上午
"---俾条路行下?
---对晤住,我系差人。
---差你老母。"
能翻译一下吗? 听不懂!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28 上午
CCTV地球人都知道它是虾米东东了.
而百度,上次三鹿事件中,淘宝回它的帖足矣.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32 上午
下次坐地板!沙发太软了,对腰不好!如果是两个接在一起呢,那还可以躺下来,挺舒服的...
别人甜蜜蜜,有人酸溜溜...好体贴啊!NND.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34 上午
有人嗲死了.简直受不了了...
十一月 19th, 2008 at 2:51 上午
大哥注意身体,我睡了,反对百度!
十一月 19th, 2008 at 6:16 上午
# 牙疼! Says:
11月 19th, 2008 at 1:28 am
"---俾条路行下?
---对晤住,我系差人。
---差你老母。"
能翻译一下吗? 听不懂!
给条生路走行不行?
对不起,我是差人(警察).
差你母亲.......
十一月 19th, 2008 at 8:43 上午
[...] 和菜头:处处无间 Posted by doubleaf Filed in Eyes on China Print This! Leave a Reply [...]
十一月 19th, 2008 at 9:07 上午
这个是正版吗?
http://www.caobian.info/
十一月 19th, 2008 at 9:26 上午
# 牙疼! Says:
11月 19th, 2008 at 1:28 am
"---俾条路行下?
---对晤住,我系差人。
---差你老母。"
能翻译一下吗? 听不懂!
放我一马吧。
不好意思,我是警察
警你妈
十一月 19th, 2008 at 9:56 上午
回11楼,菜头的海外站。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0:02 上午
上面那一小撮人在玩赤裸裸的空手套白狼,剩下的这一大帮子就只好耍无间互相坑骗彼此了。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0:21 上午
中国媒体就那德行,只是他有话语权所以总说要媒体监管,公众知情权,正一挟天子令诸侯的感觉.自己恶心下作的事多了.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0:29 上午
"---俾条路行下?
---对晤住,我系差人。
---差你老母。"
能翻译一下吗? 听不懂!
“给条路走下行不行啊?大家出来混的,江湖太大,山不转水转,放别人一马给自已留条后路嘛!”
“啊哟,对不起哦,真是不好意思啦~我是公安啦~我怎么可以放我捏,放了你我还是公安吗?回去要被处分滴,你没看见下面好多我的同事吗?他们中有好几个盯我位置很久啦,放你等于处死自已,实在不好意思啦~”
“公公公~~公你个头,公你母亲的!”
哈哈哈哈哈哈~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0:36 上午
不过,这次百度玩得也太吃果果的弱智了点。居然直接在搜索页里把别的网站报道百度问题的百度两个字换成谷歌两个字,演示掩耳盗铃是如何玩的。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0:40 上午
良心贬值的年代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1:09 上午
有人演戏有人看,这次无间很好玩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1:09 上午
树洞可以是这样的吗?
http://news.163.com/08/1118/08/4R14Q1KB0001124J.html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eh1aYNrBgI&feature=channel
http://wenyc1230.blog.163.com/blog/static/15069802008101922033460/
规模是超过了俯卧撑吧?
菜爷,上次你还说集齐人马桥上俯卧撑召唤神龙,这次能帮帮兄弟么?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1:52 上午
昨天文道在三人行里面讲到国家与强盗的类别,不知道今天重播还能出来吗。。。
奴隶啊。。。。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2:08 下午
# bbb Says:
11月 19th, 2008 at 6:16 am
# 牙疼! Says:
11月 19th, 2008 at 1:28 am
"---俾条路行下?
---对晤住,我系差人。
---差你老母。"
能翻译一下吗? 听不懂!
给条生路走行不行?
对不起,我是差人(警察).
差你母亲.......
能不能放我一马?
对不住,我是条子.
条你妈....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2:24 下午
[...] 和菜头说 因为有了它以后,要想管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就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了。 http://www.hecaitou.net/?p=3807 [...]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55 下午
强盗头子和流氓老大PK,永远也打不出光明来
十一月 19th, 2008 at 2:34 下午
"---俾条路行下?
---对晤住,我系差人。
---差你老母。"
--“老大,差不多得了,给条路大家好走”
--对不住啊,我们是公众媒体,D的喉舌,为人民服务
--为NMGB。
十一月 19th, 2008 at 2:45 下午
CCTV,很多时候更可恶~
十一月 19th, 2008 at 3:00 下午
徐志摩和赵一曼。你知道这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吗?前天之前我是不知道的。
前天下班的时候在电梯口,我听见我们单位的两个秘书的对话,小赵称小徐为徐志摩,小徐称小赵为赵一曼。看到我很疑惑的样字,小赵告诉我说:“她叫我赵一曼,我就叫她徐志摩。”听口气,这两个称呼的由来是互为因果关系的。我心里想啊想,突然明白了,一个说对方“立志磨蹭”,一个说另一个是“天下第一慢”。
我不得不感叹说:很强很幽默!
十一月 19th, 2008 at 7:49 下午
@hehe
好一个孩子气, 哈哈...
没"吃够奶"的孩子...
十一月 19th, 2008 at 7:50 下午
菜头, 好出来啦..."牺牲我一个, 为了咱国家!"
肯定很多人都刷了好多次了...嘿嘿...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十一月 19th, 2008 at 9:53 下午
“悬疑侦探小说作家杰里夫.迪弗是那种不折不扣的写字机器”
这句话完全可以把“杰里夫.迪弗”用“和菜头”替换掉。
十一月 19th, 2008 at 10:48 下午
推荐篇好文“穷人的咸菜” ----By 秋雨梧桐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444812
十一月 20th, 2008 at 12:18 上午
只为财
十一月 20th, 2008 at 12:21 上午
有人象蚌似的, 轻轻一碰就紧紧闭起来...
十一月 20th, 2008 at 12:50 上午
和老师是怎么了解新闻动态的呢?那么迅速.
十一月 20th, 2008 at 12:54 上午
跟菜头一起做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
十一月 20th, 2008 at 9:13 上午
今天的IT无间道是刘韧和周鸿一。
叹息。出来混,最后总是要还的。
十一月 20th, 2008 at 10:09 上午
[...] 和菜头说因为有了它以后,要想管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就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了。http://www.hecaitou.net/?p=3807 [...]
十一月 21st, 2008 at 3:32 上午
1. 媒体都不可信,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这是国际化的现状;所谓“隔山隔水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作为单一的人尚且如此,大众媒体就更不可信了。老祖宗大大智慧到哪里去了,各位国人都忘记了吗?
2. 既然媒体都不可信,为何中国政府却要再来一个G>F>W?
如果是要打击犯罪,那么就监听好了,收集证据,依法办事,一网打尽。可惜却做一些删评论,封网站这种又不能达到打击效果,还有损形象,简直多此一举,浪费资源,掩耳盗铃,欺惑愚众,祸国殃民,国将不国
十一月 21st, 2008 at 3:36 上午
不行,要成立一个民间的反G>F>W才行,执政党人可以祸国殃民,我们这些老百姓不可以不爱国;我就是要煽动情绪,狠狠的闪那些执政老头子们一个响亮疼痛记忆深刻的大耳光
十一月 21st, 2008 at 12:35 下午
1889年10月10日,美国报业巨子普利策给自己即将落成的《世界报》大厦奠基仪式发去贺电。他说:“将正义发扬光大,令邪恶瑟瑟发抖……我宁愿这座大楼轰然倒塌,也要恪守这一原则。”不仅仅是他一人,美国有无数报人具备这样的职业操守,因为《美国联邦宪法》的“权利法案”保护基本的新闻自由。
1926年9月1日,张季鸾先生在《大公报》上发表“本社同人旨趣”曰:“不党、不卖、不私、不盲”。《大公报》成为1949年以前中国肩负良知和道义的最杰出的报纸。
---感谢萧翰先生在《财经网》上著文告诉我们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杰出的新闻前辈和他们伟大的新闻理念!当然还有他不便说明当时相对文明的政府。
十一月 21st, 2008 at 12:41 下午
3、为什么没有《新闻法》呢?因为有了它以后,要想管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就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了。要想那么方便,代价就是媒体的混乱、黑暗、无序。
-----80年代曾有人建议搞《新闻法》,陈云极力反对,理由是共产党当年就是利用国民党的《新闻法》才成功立足并且夺取政权的。
4、强盗头子和流氓老大PK,永远也打不出光明来。
------这就是第三条的必然结果!
十一月 22nd, 2008 at 3:15 下午
爱信不信的年代啊
十二月 13th, 2008 at 1:17 上午
[...] 南方周末 在这种社会里,不能拿来私用的公器是没有价值的,正如一个不想追求特权的公民不是好公民一样。—处处无间 和菜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