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14
来源:杭州日报网
5月14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公安交警部门于5月13日17点45分接到鉴定机构关于 “5·7”交通肇事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 km/h-101.2 km/h范围,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公安交警部门接到鉴定机构鉴定报告后,立即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五月 14th, 2009 at 7:58 下午
五月 14th, 2009 at 8:00 下午
沙发?
五月 14th, 2009 at 8:00 下午
我们将睁大眼睛看这世上发生的一切,同时心我们能尽的力量,声援谭卓家人,愿谭卓在天之灵安息!
五月 14th, 2009 at 8:05 下午
好低调的报告,在杭州的,居然是通过这里才知道进程。。
五月 14th, 2009 at 8:14 下午
能赶到前5,看来的速度也有提高嘛
五月 14th, 2009 at 8:19 下午
update--能赶到前5,看来我的速度也有提高嘛!
------现在是前6了,你看,一赶速度就出错!
五月 14th, 2009 at 8:19 下午
中国目前的鉴定机构水准这么差吗,测一个有目击者在场有监视器记录的事故车辆车速,范围值这么大吗?!
五月 14th, 2009 at 8:26 下午
就是!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各路国家级专家的水平?不会有河蟹因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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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Says:
五月 14th, 2009 at 8:19 下午
中国目前的鉴定机构水准这么差吗,测一个有目击者在场有监视器记录的事故车辆车速,范围值这么大吗?!
五月 14th, 2009 at 8:35 下午
中国目前的鉴定机构水准这么差吗,测一个有目击者在场有监视器记录的事故车辆车速,范围值这么大吗?!
同问
五月 14th, 2009 at 8:41 下午
目击者又没带测速雷达 肉眼测速能信么?
五月 14th, 2009 at 8:46 下午
鉴定报告后,立即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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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的当事人,是谭卓吗?他怎么想这个“鉴定报告”呢?他会有异议吗?
PS:听说,昨晚,南京又有个小伙子,刚拿到驾照,就在城市的道路上飙车并且漂移,撞到了路边的商店。。。
这都是怎么了???????
五月 14th, 2009 at 8:52 下午
这是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指的应该是公诉机关和被告,而不是受害人,但是受害人有权知道鉴定结果。能给出鉴定结果是好事,但是似乎数据并不公正。
五月 14th, 2009 at 8:58 下午
专家,再次给人惊喜
五月 14th, 2009 at 9:15 下午
行车速度在84.1 km/h-101.2 km/h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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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鉴定肯定有问题。
就看家属和鉴定机关能否妥协了
“一口价210”“最多100”“180”“最多120”。“150,就这个价了,卖不卖?”“好了好了,150卖给你了,这是成本价了”
我觉得可能会有这种砍价买衣服的情景出现。不亏是四季青卖衣服的。生命也能砍砍价
五月 14th, 2009 at 9:27 下午
你70不满意,我就给84,你84再不满意,我就再调高一点。成本价范围内让你满意为止。我能赚多少是多少。交通部门生意做得挺好
五月 14th, 2009 at 9:39 下午
70码和84.1 km/h-101.2 km 怎么对比?明白的说说看
五月 14th, 2009 at 9:41 下午
他以为是在买猪肉呀,讨价还价,交警难道是马路杀手的保护神
五月 14th, 2009 at 9:41 下午
还他妈给出个速度区间,跨度还近20公理/小时。真他妈会两头赌啊。看看刹车痕迹,看看录像,随便找一个老司机都知道当时的速度在120-130公理/小时。他妈还弄个区间出来。他妈的。。。。。。受不了了!
五月 14th, 2009 at 9:45 下午
飚车党相册集
http://picasaweb.google.com/Find0It/
五月 14th, 2009 at 9:59 下午
大概事情是这样
专家组找到其家人说,200km起,交一万减1km.
有人拿到了99万,有人拿到了116万
分赃不匀惹的祸啊
五月 14th, 2009 at 10:00 下午
sina上说这个鉴定报告还要老谭签字,幸亏老谭有骨头,当场拒绝了。
还有传闻说胡家也拒签这个鉴定报告……呵呵,有点意思。
我的问题是,这个鉴定报告需要当事人签署?专家教授连这点自信/担当都没有?他们不确认自己做出的鉴定是铁案吗?
五月 14th, 2009 at 10:02 下午
@mute
交警是有钱有权的马路杀手的保护神
五月 14th, 2009 at 10:04 下午
希望这次对中国人来说是一个开始,每个人从此都不怕累的积极监督。路太漫长,怕累不行啊
五月 14th, 2009 at 10:15 下午
永远有心怀侥幸心理的人。我们就是要把他们揭穿,一个接一个。从老虎到裸照,从躲猫猫到翁安,从罗彩霞到70码,。。。。,以后还会有更多更快更强,毕竟我们都接受过奥运的教育。
五月 14th, 2009 at 10:47 下午
胡撞人后越过双黄线,边上有一边白色车,对面也有一辆白色车,这两辆车应该可以证实当时相对车速,可现在两辆白色车的车主没找到,他们应该不会出面指证当时车速.杭州是个很平静的杭州,什么事只要不涉及到自己就不会过多关心,若真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也自认倒霉,这一次主要是浙大学生的坚持才有这样的结果,照以前,也就安安静静的过去了.....不知道这种坚持还能撑多久.
我10号在现场看到很多人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直到几天后看菜头博客才了解了事情,这之前没有邻居没有同事没有朋友谈论这事,事后在我的每个群里发消息,也没几个人理我....我想这也没什么,但心里总是怪怪的...\
19楼上说谭家没有接受这个鉴定.70不接受变成80,这会不接受下次应该 可以鉴定为90了,因为初步鉴定80-100码嘛.大家都也会鉴定,车速在1-280码之间.
五月 14th, 2009 at 11:01 下午
我这里有一个别人总结的天涯被五毛党占据的帖子……
贴在这里吧。。以下:
以下都是70码事件天涯5毛党聚集的帖子。。。第一个甚至被天涯飘红了=-=。。我日哎。。。。
大家要是在天涯上看到这些帖子请不要回复顶起,以免让那些搞舆论导向的王八蛋暗中偷笑!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05.shtml
『天涯杂谈』献给丧失理智的人们:“疯狂的三菱”——杭州“飙车撞人案”有感
作者:SB加ZB等于NB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4599.shtml
『天涯杂谈』弱弱的表达一下我对杭州撞死人事件的个人观点
作者:monashuniversity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3702.shtml
『天涯杂谈』谭卓的死其实不关胡斌的事--谨以此纪念512汶川大地震
作者:一山林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3722.shtml
『天涯杂谈』我写了三篇关于杭州飙车事件的帖子,从部分回贴中,我感觉有些网民其实很像飙车的富家
作者:wearekissing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4947.shtml
(日,从5.7杭州飙车门讲到人肉搜索必须立法管制,还是5.10日注册的ID。。。你说你不是五毛打死我都不信=-=)
『天涯杂谈』杭州飙车事件看《人肉搜索》 作者:G公子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5102.shtml
『天涯杂谈』胸中有气,不得不发(论杭州飙车案)
作者:stressman001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1111.shtml
『天涯杂谈』 “杭州飙车撞死行人”事件又有新情况啦!!!!!
作者:德胜大马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4475.shtml
『天涯杂谈』《对杭州飙车撞人的感想》 作者:yjaney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5035.shtml
『天涯杂谈』杭州车祸的感想 作者:莫子辰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4361.shtml
『天涯杂谈』 5.7 车祸,法盲真可怕 作者:aabbfish00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4319.shtml
『天涯杂谈』杭州飙车案引发的思考 作者:寂寞的角斗士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758.shtml
『天涯杂谈』从杭州飚车案看大众的盲目跟风与仇富心理
作者:深蓝之心2000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4155.shtml
『天涯杂谈』那起被禁言的车祸 作者:冰淇淋泡芙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4565.shtml
『天涯杂谈』假如杭州被撞的不是浙大的学生! 作者:wangji82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3831.shtml
『天涯杂谈』对于《三菱赛车闹市区撞飞一行人》案件的几点看法
作者:金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4987.shtml
『天涯杂谈』好吧,让我们理性点来分析“富二代飙车致人死亡”一事
作者:偶是小阳光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1140.shtml
『天涯杂谈』杭州飙车之我见!!! 作者:肉丝拌面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125.shtml
『天涯杂谈』杭州车祸之另类分析 作者:shadowang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595.shtml
(讲了一堆也不知道是在放什么狗屁,疑似5毛党者一律按五毛党论处)
『天涯杂谈』杭州撞车案 网民言论不公 作者:开始3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0974.shtml
『天涯杂谈』谭卓之死,中国人你为何愤愤不平? 作者:我只要言论自由
五月 14th, 2009 at 11:15 下午
网上有人计算出谭卓以70码速度被撞出20米远5米高,大约要以40码的速度冲向跑车,即11.1米/秒,即百米9秒,这一速度超过了奥运百米冠军博尔特。
如果以84码的速度,谭卓大约要以26码的速度冲向跑车,即7.2米/秒,即百米成绩13.8秒。25岁的普通男性,想跑出这样的成绩也并非很难。
相信鉴定部门测算这一数据,也是经过严格的计算,下了很大苦心了。毕竟是专业部门,物理学的比交警专业许多。
五月 14th, 2009 at 11:54 下午
那些专家是吃屎长大的。
五月 15th, 2009 at 1:04 上午
如果没有这么多人关注,肇事者这傻逼肯定会通过关系逃脱法律制裁。
五月 15th, 2009 at 7:51 上午
这个检测报告似乎可以接受的呀。
五月 15th, 2009 at 8:37 上午
还能如何?
五月 15th, 2009 at 9:29 上午
砖家,叫兽,都不是吃人饭活的。
老天要是开眼,让他们亲自感受一下就好了
这个社会,真让人无语、愤怒
五月 15th, 2009 at 9:36 上午
世界上大概是没有真相的,无论谁都是带有利益和角度去看问题,表述问题。争议是正常的,但希望不要用一种暴力代替另一种暴力;用一种极端代替另一种极端。
五月 15th, 2009 at 9:51 上午
有希望的小马 Says:
五月 14th, 2009 at 10:02 下午
@mute
交警是有钱有权的马路杀手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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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这样说我们一身正气充满正义的人民警察。70到84到101,很大的正义范围呢。
五月 15th, 2009 at 10:00 上午
有个朋友,是这次事件死者的同事和朋友。
事发之后接受采访,也没啥过激言论,就是介绍了下死者情况。而且报给媒体的名字还故意报错一个字。
然后事后一直尽力联络媒体扩大宣传啥的。但是也非常低调。而且很注意保护自己。
但是今天告诉我们,他收到威胁电话,对方知道他家具体地址,让他不要管闲事。
五月 15th, 2009 at 12:38 下午
杭州交警的素质是有目共睹的...否则也不会发生前几年的那次事情
另外,杭州的暴发户是很可怕的,包括四季青,包括杭州农民(因为土地而致富),这两者是有交集的,不知道胡父是不是交集里的,好朋友以前租农民房住,有一个房客女孩子,因为晚上在门口洗衣服的时候,忘了关灯,大约十来分钟吧,房东发现后破口大骂,还去家里拿了铁棍来...后来那个女孩子虽然没有被铁棍伺候,但只好连夜搬走,因为房东说第二天再看到她就不客气了...
五月 15th, 2009 at 2:04 下午
都是搬砖头的砖家~~
五月 15th, 2009 at 2:45 下午
不相信鉴定速度,挡风玻璃都成那样了才这么点速度。而且首先是车撞,然后才是挡风玻璃撞。请国外的专业机构来吧。
五月 15th, 2009 at 5:06 下午
EN~回头再把霹雳火找出来看
五月 16th, 2009 at 1:52 下午
五毛党就是个天大的笑话,一个好不科学的笑话,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想的那么肤浅为了钱而放弃做人的原则,就不能允许人家有自己的不入流的观点嘛?非你族类其心必五毛?
我想如果韩寒如果不发表第二篇针对杭州撞人事件的波,估计也有很多人也会把韩sir当作五毛吧,真是笑话。
五月 18th, 2009 at 9:00 上午
@Ethan:你连五毛的资格都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