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来源:天涯社区
作者:一个好人1988
我生活在3个大学生死亡地方的江堤下的荆堤小区,直线距离100米内,在那块水域,有15年以上的游泳经验。每年夏天的暑假期基本上无一天例外的在那游泳。下雨也去,包括98年那年发洪水的时候也无例外的在那游。
我只是看见现在网络上的大量抨击沙市人的素质低,什么见死不救的观点,忍无可忍的发表这篇文章,以我15年的亲身经验给大家分析过程。我没亲眼所见,不过我见过起码数百起宝塔河区域这样的事情,或者说是类似的。绝无夸张。
长江水流方向是自西向东,宝塔河因为万寿宝塔的存在,所以在当年的长江改道,也没有完全的改去。现在这个地方就是类似一个独立的内河,而且因为长江的中心水流自西向东,碰见万寿宝塔的拦截就成了自东向西的流向,不懂的同学在草稿纸上画个图就能理解,图画完了认真点看不难发现,长江的主航线是自西向东,水文站(就是落水的那地方)岸边的水是自东向西,于是宝塔河的这块水域就是一个直径300米左右的大漩涡。而且事实确实如此,我下岸的时候以背对岸来说是从左到右的水流,一出宝塔河区域,水流就成了从右到左。所以这样的特殊水域,纵然是一个游泳高手,自己游可能不会发现那有多么困难,只要后来拉一个人起来,救人难度是很大的,而且以我个人20岁以前的经验,一旦被水冲到万寿宝塔下方,那就在那回不来了。必须听那些高手的指点,顺水出到长江航线,再往回游,不然,我就只能这么说上帝创造了你,他也准备收回你了。本人技术也许不够,所以20多年来,没一次能不顺水出去而直接回来(因为水太急)
这是水流的区域,告诉大家,在这地方救人的危险性。
其次,说一下人为的因素,住在长江边上(主要是指宝塔河那里)的人都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这么教育“看见有人掉下去了千万别去救,不然你自己也要死”。看了这句话是不是觉得人性很残忍?不是的,这是事实,宝塔河边上每年死多少人大家知道吗? 报纸,电视上?还是百度一下?去查下? 20多对吗?告诉你们,我一个暑假平均每天都看见有人拉尸体上来,多的时候一天就看见拉出4,5具尸体.(一个救孩子的父亲,还有一个老奶奶带着2个孙子的尸体,以及一个从上游冲下来的,这是我看见的最多的一次)。所以,对那几个死亡20多的数据,看了笑一下也就算了。别当真。这一段是告诉大家,那段水域的死亡率有多高。
说了半天还没说重点,这么时候说重点来了。差不多在8年前。在这段水域来了一票现在大家口中所谓的“渔夫”。他们开始来的时候专门打鱼,后来发展成了打捞死人,没记错的话在00年左右的时候一个死人的价格大约在2500-3000左右,便宜的时候好象有过 2000的样子。我能确定,他们不是沙市人。很简单口音不对,我和他们聊过。最开始只是单纯的拉死上来。只有2个小船。到后来,我在一次偶然的时候和冬泳队的那群职业帮子去救一个人,快速游出去的时候,那船也动了,我以为他们是准备等别人死了又来打捞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口号,“只捞死人,不救活人”),我们也没准备和他们说什么,毕竟社会没要求每个人都是雷锋,最多我个人看不下去而已。但是郁闷的是,我游出去的路线,与他们的船开的路线,居然很巧合的会在某一点重合。于是我不得不绕一圈,先顺水后逆水的绕过去。等我游到那溺水人的身边时候我的体力基本消耗2/3,剩下的体力要连自己带那个人一起拉回去,我一游到那边上就把游泳圈丢过去(我去长江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个用摩托车轮胎内胎做的游泳圈,且用麻木绳系在身上,不离身),那个溺水的人估计是看见我了,伸手就抓我,瞎抓了2下,马上一手扣死我的颈部,直把我搞得呛一口水几乎见上帝。最后靠着游泳圈,我还是活着回来,不然今年就是我的2周年祭日。可能大家会更早的听说我这个名字,也成了“英雄”。
事后总结2条,第一,那票“渔民”的数学和流体力学真他妈学的好,真可谓一挡一个准。怎么没进中国科学院,真他妈的可惜。第二,以后再不搞这样的蠢事,算是上帝可怜我,没把我拉去陪他老人家。我实在没把握下次我出水救人还能活着见到第2天太阳,因为我救的人才14岁都有这么大的力气对我实施那“毁灭”性的一抓,真有后怕。
所以希望那些说沙市人都不见义勇为者自己心里有个底.不是没人去救的。如果真没人救,那里的死亡人数,我个人的保守估计起码翻一翻。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所谓的发的帖子说的“黑幕”的那一些废话,我给你们说下什么叫真正的“黑幕”
在人落水之后,“渔民”会马上活动起来,他们的船就开始发动,然后会在他们估计的路线上阻挡你的营救——是不是很像间接的故意杀人?可惜事实就是这样。
然后当溺水的人沉下去之后他们马上会靠近那人,用网将那个人钩住(有的时候钩不住的那就没办法了),这个溺水的人就会被拖在船的后面,这时候溺水的人纵然清醒,也会在铁钩和网(那可不是一张小网,很有点重量的)的重量下,无法把头露出水面,即使没有清醒,从医学角度来说,溺水这么点时间也是能救活了。这就构成了谋杀。可惜啊取证太难。无法启动司法程序。等亲属去要求他们打捞尸体的时候,他们就会只专心谈价格,因为尸体的打捞他们不用关心,就在他们身后嘛.可惜你知道吗?不知道。你就必须接受那个价格。等价格谈好了,他们就开船绕一圈..然后回来,告诉你,人捞到了,该给钱了。最后看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死人了,无论是真死的,还是活着被“拖”死的。这才是真正的黑幕。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却救不到几个人人,也是为什么一个3分钟就能完成的营救,却经常弄到15分钟之后还不能完成的原因。最后还弄个救的人死了,运气不好,救的人和被救的人都死了的结果。
草草完成之作,文词疏漏再所难免,能看懂即可。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12 上午
正好在韩寒那看到这则新闻.寒一个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14 上午
静候砖头。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18 上午
我是前两天在CCAV瞟见的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20 上午
心情很沉重。中国人真的穷疯了吗?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25 上午
天,太恐怖了
这是索多玛之城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27 上午
MLGB. 幸亏我不生活在那。。。老子不会水。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29 上午
菜头蜀黍,应该说,杀人是一门生意。
为什么,这门生意,被沙市以外的人垄断了,而让沙市人被黑锅?而可能不“素质低”,不“见死不救”的沙市人还默认了?沙市人好可怜哦~
如此危险的河段,有没有警告标志?必要的保护措施?放任捞尸,而不去尽可能防止活人变成尸体,这不是冷漠,素质低是什么?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33 上午
越靠前越寒冷...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35 上午
丧尽天良!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37 上午
死亡之城在哭泣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38 上午
两千块杀个人,无法律责任,无社会谴责。
听说真正能狠得下心杀人的人只占人类很少一部分,那还是真刀真枪对阵时以枪杀人,这种明知人可能没死还慢慢拖在船后等一个生命消失的事,怎么会忍心做得出来的?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39 上午
这竟然是小学中学时去野炊的荆江大堤边上的事情?!若不是那十几个长江大学的孩子,真相也许永远都无法浮出水面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39 上午
我不会游泳,每下水必被淹,看来我这辈子只好离水远远的,以免被活活拽在船后拖死。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54 上午
我不知道说什么,头很痛。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55 上午
我可以原谅政府以前的失职!但是现在舆论铺天盖地的声讨这帮杀人凶手的时候,政府却依然这样漠视...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58 上午
楼上那些说自己不会游泳的蠢蛋们,你们生命中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把这易学难忘的本事学会,记住,你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58 上午
没有人性,不知道生命无价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58 上午
菜头若吧图片转成黑白底,此情此景,胆敢认为是鲁迅老师描述的百年前的国度!一世纪过去,人性还是那么畸形那么恶,不知贵党情以何堪!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59 上午
昨天看见了
寒得透心凉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01 下午
这事情又让我想起“祠堂、孔庙、城隍庙”。
虽说不破不立,可共军只破不立啊。说现在社会没有信仰也不对,大家信钱教。什么伦理,因果报应都不需要,共军是无产阶级,不信这一套。看看现在的社会,杯具啊。
http://tfelix.blogbus.com/logs/23914098.html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02 下午
小时候溺水过一次,当时在水下抓住一个人的腿,死活不放.so水性不好最好还是别跳下去救(如果可能用其他方式),否则真的会自己也挂掉.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02 下午
靠~这世上还有真相?不寒而栗啊~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04 下午
没人性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07 下午
都是利益驱使啊,在现行的社会大背景下,人都越来越变态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11 下午
从头开始就已经有太多的误会了,都不知道媒体是怎么报道的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17 下午
我等着看现世报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18 下午
刚开始没看清,看到船边的手,不由得发抖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18 下午
愤怒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22 下午
真是惨无人道啊。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24 下午
人的性命原来也是可以拿来做交易的。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28 下午
每篇都提到多高多高的死亡率。为什么还有人要下去游。作者还游了15年。
在那里游泳的人是不是要在下水前考虑下给救人的人带来的后果。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29 下午
以前的人还怕因果报应,怕死后下地狱,现在的人只认识钱了,真是悲哀啊。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31 下午
这样的水域,应该明确警示禁止游泳。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33 下午
真是可怕啊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42 下午
都有专业做这个死亡生意的, 可见有多少死的人..
还是离那个江边远点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46 下午
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51 下午
菜头:作者应该是“一个好人1988”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54 下午
一条船上的人--韩寒
http://www.bullock.cn/blogs/twocold/archives/85388.aspx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56 下午
他们会下地狱,会遭子孙痛恨。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59 下午
菜头,为什么作者是“一个好人1998”呢?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59 下午
看看韩寒的评论
http://www.bullock.cn/blogs/twocold/archives/85388.aspx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1 下午
一口价12000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2 下午
真想骂。。。不知道骂什么。。。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5 下午
不寒而栗啊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6 下午
把这些所谓的“渔民”都驱逐出去!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6 下午
白衬衫一夜成名了,并且将一鸣惊人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0 下午
太强大了,这个国家的国民。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4 下午
有个笑话,周一尼姑在江边被强奸,周二大批尼姑江边散步。 不知道过几天会不会有大量渔船到此水域经营生意呢。这就是中国特色呀。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2 下午
刚在宋石男博客看过了 这个 沉默叹息悲愤 无力感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3 下午
能触动心灵的一张照片,反映了现在中国社会的内在价值信仰,善良与丑恶,无私与贪婪,天使与恶魔,在这一刻定格。我们的后代看到这张照片,一定会疑惑: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时代?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3 下午
真可怕,这些人都是罗刹!
十一月 6th, 2009 at 1:31 下午
死了人才有生意,活人没得生意了。
悲凉入骨,欲骂无言!
十一月 6th, 2009 at 1:31 下午
这样也行 不救也别往死里弄呀
十一月 6th, 2009 at 1:40 下午
如果中国是一个允许私人拥有枪支的国家,那么估计这些人渣早被干掉了!!!
不好意思,说了这么暴力的话!
十一月 6th, 2009 at 1:40 下午
难以想象真的会有文章结尾部分所说的事情发生,人性要沉沦到怎样的地步才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我也常常希望能看到所谓的“现世报”,但是现实常常令人感觉失望。所以佛家说“三世因果”,我们也只能象叩长头的藏民那样,寄希望于来世的因果报应而取得一些心理平衡吧。唉……
十一月 6th, 2009 at 1:48 下午
这几天眼前老有这张照片在晃,希望菜头帮我们写篇文章,真的很郁闷!
十一月 6th, 2009 at 1:49 下午
不知道该骂谁,悲愤到无语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1:51 下午
人可以吃人,那人还算人吗!?
十一月 6th, 2009 at 1:51 下午
政。府带的好头,做恶,同时不作为,讲党性不讲人性
十一月 6th, 2009 at 2:00 下午
做第一票的时候估计他们也会哆嗦,第二、三回,估计已经很淡定了。现在,把活人“捞死”已经像上班一样平常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2:01 下午
如果什么都不相信,只信钱;为了钱无所畏惧,那么人就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矿难,钓鱼,甚至在一些高速路直接推石头下去制造车祸再抢劫,中国如果这样没有信仰的下去就完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2:11 下午
只要政治正确,要什么人性呢!!!
十一月 6th, 2009 at 2:13 下午
真可怕啊,为什么会有这样狠心的人性
十一月 6th, 2009 at 2:15 下午
对这事我只想说,这操蛋的世道
十一月 6th, 2009 at 2:20 下午
以前只知道在战场上杀人不用判刑,并且光明正大,没想到我们身边正发生着这样的事情,并且还能赚钱。
十一月 6th, 2009 at 2:28 下午
忍不住要骂人了,想起一个词:群氓乱舞。
十一月 6th, 2009 at 2:33 下午
感谢天涯社区的“一个好人1998”。写得这么清楚,和南方周末的报道和韩寒对此事的评论形成互补。如果对一个新闻事件,有这样文笔清晰有责任感的知情人出来写东西,那么人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就更全面和透彻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2:39 下午
操!
十一月 6th, 2009 at 2:43 下午
是故意杀人罪了吧
十一月 6th, 2009 at 2:45 下午
惨
十一月 6th, 2009 at 2:58 下午
就我看,过滤掉一些可能存在争议的地方的话,前面关于死亡率的说法比较靠谱(即死亡率高是可以确信的),后面的说法在我看来就明显缺乏证据了,大家可以仔细观察这几天来的新闻,反正我每天都在关注,事情到了这一阶段,较为靠谱,可信的新闻和较为理性,客观的评论才写了出来,但这肯定还不是事情的全部。刚看到那张绑尸图片的时候,我居然轻易相信了媒体的报道,但现在再看,发现事情跟之前的说法有很大的出入,而且这种事情掺杂的情绪太多,搞不好就轻信了。所以我以为,看新闻要存疑,不要只听一面之词,各种说法都要了解,保持一点理性的态度,防止情绪绑架了思维。
十一月 6th, 2009 at 2:59 下午
珍惜生命,遵守规则,禁止游泳的地方还是远离了吧
十一月 6th, 2009 at 3:17 下午
太发指了。我相信文中所说应该是事实。因为从新闻中可以知道,打捞几乎没花多少时间。要知道那个地方水流是很急的,正常情况下尸体早就不知道被冲到哪里去了。肯定是一开始就被钩住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3:19 下午
那张照片实在是泯灭人性,看得我想吐!
十一月 6th, 2009 at 3:25 下午
太恐怖了……简直不敢相信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
十一月 6th, 2009 at 3:28 下午
惟祝不义者早遭天谴
十一月 6th, 2009 at 3:39 下午
我操!保持关注。
十一月 6th, 2009 at 3:47 下午
这个社会有越来越多的像这种泯灭人性的牲畜,我们并不缺少道义上的谴责,我们缺少的是行为,让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放在网里溺死他,让我们也泯灭一次人性吧!
十一月 6th, 2009 at 3:49 下午
杀死那个王八蛋。
十一月 6th, 2009 at 3:56 下午
诅咒这些“只捞尸体,不救活人”的渔尸人!有一天他们也是这么个死法!!
十一月 6th, 2009 at 3:58 下午
借和菜头宝地
自2010年10月1日起, 首发集团已经很慷慨地将机场高速由原来的单程10元调整为双程10元(在去程时交10元,回程凭存根免费通过http://www.youth.cn/jrjj/200909/t20090929_1039930.htm). 由此, 如果你乘出租车自T1,T2(T3未知)返回北京市区时,可以拒绝向出租司机支付10元过路费.
本人在今日自首都机场返回市区时,遭遇出租司机索要返程10元过路费,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他在过收费站时并没有交费,所以拒付. 而后, 通过拨打出租汽车公司投诉电话,得到解决,10元钱承诺将会退回.
令人奇怪的是, 作为出租车公司, 竟然对该项资费调整并不知情. 在一番解释和调查后承认该收费不合理. 并称我是第一个就此事反映的人. 想必自10月1日来,已经有大量的人花了这笔不该花的10元钱.
请告诉别人.
十一月 6th, 2009 at 4:02 下午
太恐怖了,我希望真的有天谴这回事
十一月 6th, 2009 at 4:06 下午
这些人猛于厉鬼。厉鬼只是来索命,他们是索命为索财。
那儿阴魂不散,政府该出手清理非法渔船,并派救生艇常年驻守。
十一月 6th, 2009 at 4:10 下午
多处转发,这件事背后的问题一定要揭透了!
还有两篇报道,贴上来
http://news.qq.com/a/20091105/000716_1.htm
http://hb1390.blog.163.com/blog/static/79006170200910503023711/
十一月 6th, 2009 at 4:11 下午
100年前,鲁迅说:这是一个吃人的社会……救救孩子……
十一月 6th, 2009 at 4:12 下午
我们应该感谢这些人,正因为有这些人的存在,让我找到了高尚的感觉。我可以保证如果让我把他放在网里溺死了,绝对不会向他家人收一分钱,而且还可以提供买一送一优质服务。
十一月 6th, 2009 at 4:20 下午
在这样的事情面前。。。总是失语。。。
十一月 6th, 2009 at 4:31 下午
昨天看到这张照片,就不知道该说什么,绳子捆着的手臂、牵着绳子的手、冷漠的表情……这些人真的不怕遭报应的嘛?
今天又发现了更为冷酷的真相,现实远比人想象的更为黑暗!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都知道那里容易出事,还要去游泳呢?真的就没有自制力么?
只是为那三个学生深深惋惜
十一月 6th, 2009 at 4:34 下午
哦买噶
十一月 6th, 2009 at 4:38 下午
沙市没钱盖水立方,修个简单的游泳场,不会每年死那么人,应该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吧??
十一月 6th, 2009 at 4:42 下午
青春,救人,钩子,渔网,尸体,英雄,一万二
十一月 6th, 2009 at 4:43 下午
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十一月 6th, 2009 at 4:50 下午
派对:我不管什么狗P事实真相,我只要坐稳我的椅子,哦耶
人民:我不管什么狗P礼义廉耻,我只要亮闪闪的票子,哦耶
合唱:筒子们,跟派对走,向钱看!哦耶
十一月 6th, 2009 at 5:00 下午
建议请上海人来个倒钩,很容易取证的嘛。
十一月 6th, 2009 at 5:07 下午
恐怖的 现实,可怕的现状!悲哀!愤怒!
十一月 6th, 2009 at 5:10 下午
看得我起鸡皮疙瘩。。。
十一月 6th, 2009 at 5:12 下午
菜头这里也关注这些消息了,那我也说说吧!沙市就是我的家乡,尽管学校每年教育,家长也教育,可是可是,不知咋的,总是有人喜欢跑去哪里游泳的,还有自认为自己水性很好的人,这个游泳,怎么说呢!看每个人吧,阻止不了的,说多了,那些想游泳的人还认为你很讨厌。这些天来,我一直在关注后续报道,中新网完全是官方语气,还在强调消防官员是尽力去营救了的,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有些基本事实弄错了,南方周末的报道还算客观。新闻中所说的渔夫,一般都是埠河镇的,隶属于公安县,原来属于荆州地区,后来荆州地区和沙市区合并,才是一体了。因为一江之隔,而公安县是国家传统的农业县,又是荆江分洪蓄洪区,经济一直很差,和一江之隔的沙市的繁华比起来,真的是天壤之别。虽然荆州市在湖北的经济也是落后了。当地一个月只要能赚300,400元,都可以过一个月生活,都觉得不错,能和大城市的高收入比么?长期的政策,经济不发展。。。。。好多因素,早就造就了人的性格的扭曲!人性,在中国能谈人性么?看杀人叫好,吃沾血馒头这样类似的冷漠一直就存在,好多人早就麻木了!埠河镇镇中心乱,乱的很,连我亲戚都说那帮人很坏。二十多年了,当官的只想着怎么往上升和赚钱,哪有真正关心过这边的农村经济发展。这件事情,就是国家大环境,这么多年来各种政策制度,在这里的缩影。根本的问题不解决,类似的事情只是早就存在,看什么时候暴露而已!至少到现在为止,陈波长什么样都不知道,照片上的人只是一个小罗罗。
十一月 6th, 2009 at 5:17 下午
我知道溺水的恐惧,因为小时候差点淹死。
我知道一个人溺水死亡的恐惧,因为我亲眼看到一个小女孩淹死,只可惜我不会游泳,我们只救上了2个人。
十一月 6th, 2009 at 5:35 下午
忽然有种无力愤怒的悲哀~~深入骨髓的凄凉
十一月 6th, 2009 at 5:55 下午
网络下,这就是个人吃人的社会!
赤裸裸的谋杀!有人围观,有人“劝导”,有人叫好,好和谐!!
十一月 6th, 2009 at 5:56 下午
这张照片若是早些出世,人道摄影大奖非它莫属。什么是中国,这就是中国。
十一月 6th, 2009 at 6:31 下午
前来支持,骂够了该怎么办,要采取实际行动才行啊!ZF奶刀子去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6:51 下午
教育也是一门生意
工作也是一门生意
婚姻也是一门生意
政治也是一门生意
不要哭了,我们的一生就是一场不得已的生意
十一月 6th, 2009 at 6:52 下午
指望zf干什么?zf组建的打捞公司更便宜吗?别作梦了
十一月 6th, 2009 at 6:53 下午
一定有人觉得,在那样的水里游泳是人生最NB的一件事,
所以,就是有人在水面上用大砍刀在那里等着,也要下去试一试。这和上赌场有什么区别,自己明知道一定要有死亡的可能性,还要下去。。。。。还要想有人在岸边,在船上等着抢救自己,你以为你是神啊,还是大美女?
别人为什么 要救你啊,你给一个理由先,行不行?
你脱裤子下水前,你早就亲手把自己的命寄放在别人的B下了,。。。。。最后自己把自己搞没了,还要别人承担责任。。。。。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
十一月 6th, 2009 at 7:10 下午
可不可以这样,救到活人的话就给他更多钱
十一月 6th, 2009 at 7:41 下午
死那么多人!!!!!!
十一月 6th, 2009 at 8:17 下午
太无良,以暴制暴。
十一月 6th, 2009 at 8:37 下午
每年死那么多人,政府为什么不想法改改水道呢?我不懂水文,但真的没机会让它变得温和些吗?
十一月 6th, 2009 at 8:37 下午
出离愤怒了...应该以暴制暴!
十一月 6th, 2009 at 8:37 下午
真太发指了,愤怒!!!我们大家是不是能一起呼唤一下政府在追求高GDP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多关注一下底层老百姓的真实生活啊!!!
十一月 6th, 2009 at 8:45 下午
令人发指!令人发中指!
十一月 6th, 2009 at 8:52 下午
MLGB的, 这帮子没人性的东西。
十一月 6th, 2009 at 9:16 下午
这些人会遭报应的。
十一月 6th, 2009 at 9:26 下午
杀!
十一月 6th, 2009 at 9:40 下午
testuser Says:
十一月 6th, 2009 at 12:28 下午
每篇都提到多高多高的死亡率。为什么还有人要下去游。作者还游了15年。
在那里游泳的人是不是要在下水前考虑下给救人的人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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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盒上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吸烟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02 下午
不敢看文, 图片看得我毛骨悚然.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05 下午
一定是污蔑,我们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国人民勤劳、勇敢、善良,在伟光正的领导下,在光明的社会主义社会,这种事绝对不可能发生,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14 下午
105楼可以加盟渔尸公司了
好奇、懵懂、恻隐……甚至逞能,是十恶不赦之罪吗?
蔑视他人也许可以,蔑视他人的生命不可以!
106楼,只有成为尸体才可以彻底任人摆布了……
真相果然离“谋杀”很近……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18 下午
寒毛已经竖起来了。这就是我们的生活的社会啊,悲哀!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35 下午
我是沙市人, 看完帖子我很悲愤也很无奈, 江边长大,从小爸爸妈妈老师都教育不许我江边游泳,每年听到淹死的人的数目都比报纸上报道的多。
可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明知道危险还有那么多人去游,真的是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
十一月 6th, 2009 at 10:43 下午
这有一篇:
南方周末: 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 http://www.infzm.com/content/36929/0
我觉得应该把焦点放在政府……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01 下午
心早已结冰,没想到还会感觉到冷。。。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13 下午
南方周末 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 http://www.infzm.com/content/36929
十一月 6th, 2009 at 11:46 下午
作者作为一个号称知道内情的人而一直无所作为,虽然不能算是坏人但是实在算不上素质高。沙市当地政府对此事无所作为,活该沙市全体人挨骂。要我说骂他们素质低还是高抬了他们,他们根本就没有人性。
明知有危险还下水游泳确实不对,但那是他们个人的自由,生死各由天命,别人没权利说三道四的。看到别人溺水救不救也是他们的自由,每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权,没义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别人。但是,但是,那些“渔夫”实在该死,这已经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而是明显的犯罪。
沙市政府和沙市的人民不可能不知道此事,明知此事还纵容罪犯每天夺取别人的生命长达8年,骂他们实在是轻的。要我说了算的话直接扔颗原子弹把这个j8地方从地图上抹去算求的。
十一月 7th, 2009 at 12:03 上午
越来越爱这个无以伦比的和谐社会。
十一月 7th, 2009 at 12:21 上午
索梅尔 ,作为一个中国人你知道了此事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呢?不然你也成了纵容罪犯每天夺取别人的生命的人,拭目以待。
十一月 7th, 2009 at 12:32 上午
这图确实让人感到心寒,人心不古.
不过貌似这门生意也不是一年两年了,高中时候就有听说过。
可能恰巧因为这张图片,因为如今的网络,因为英勇救人的大学生才使得这种事情得以放大而引发关注。
这类故事并不少,去看看那边的农村小县城里的殡仪馆,火葬场吧,可以给你“死亡是门生意”的更好的诠释,如今在农村有很多死也死不起的。
缺乏对于逝者最基本的尊重,那样和那些食腐而生的蛆虫有何区别?
最后邪恶的诅咒下, 祝船上诸位早点下油锅......
一个只会狗刨式的公安人飘过..
十一月 7th, 2009 at 1:32 上午
当时的情况很难还原了
还有,有俩个渔民应该是被冤枉了
真是不敢相信还有这样的打捞队,睡的着么
十一月 7th, 2009 at 6:25 上午
船头的两人手里都抓着绳子呢
十一月 7th, 2009 at 8:31 上午
深思,反省,有时讲为什么那么铁血,人善被狗欺。。。另外我觉得该把阵势破了,挂钩实在不利于开拓思维。
十一月 7th, 2009 at 9:21 上午
之前还听过死在坟墓里的人也不放过
埋了等人一走就把棺材拿回来
有的甚至反复买墓地
其实真正的尸体早被扔到哪了
哦
想起在寻找林昭的灵魂里说
那时的右派被一个个抬出来
苏杭的老百姓看准死了几个
等抬尸的人一走
就拿人家的衣服被子
那时因为三年困难太匮乏了物质
现在——
十一月 7th, 2009 at 9:21 上午
奶奶的,看的我心惊肉跳!
十一月 7th, 2009 at 9:37 上午
想起了《盲井》,地球上没有比这更丑陋的了
十一月 7th, 2009 at 10:03 上午
我想吐还要咽回去的社会
十一月 7th, 2009 at 10:43 上午
阴冷,看了让人从心底发出的阴冷
十一月 7th, 2009 at 10:48 上午
政府可以打捞啊。香港每年也淹死很多人,都是政府派船派蛙人打捞,不要钱啊
十一月 7th, 2009 at 11:27 上午
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井!
作者:夏岳
连日来,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浪里白条”,而且“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
”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个案子,在海水浴场附进,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把这些人拉下水,然后捞尸体挣钱,后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疑点四: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而且这种“不作为”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
船老大在大学生跪求之后无动于衷,但是,请大家注意的是,当时已经有数位消防队员达到现场,在了解事情后,竟然说他们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这是一个理由吗?!你是人民用钱养的,你是国家的卫士,你竟然能说出这种话?!那几个见死不救的是人渣,而你们,什么消防队员,你们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老百姓用钱在养畜生!
三名90后的大学生,你们太傻了。白瞎了你们那生如夏花一般美丽的青春年华。你们走了,你们没有熟悉这世间的丑恶就走了。
名利时代,大多数的人看到的不是人命,而是物质与利益。于是,活人不救,死人价高才救,这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极大的讽刺与嘲笑。这是一个毫无无信仰的社会,一个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一个荒唐到不能再荒唐的社会。开胸验肺、断指才能证明清白的社会。这30年来是富了,但是也更穷了,穷的眼中也只剩钱了!为何社会风气如此差,难道是百姓自己不好,还是整个社会导向问题?麻木的不仅是事发的湖北人民,这仅是中国道德现状的一个缩影,为什么好人经常没有好报,为什么所有人都唯利是图,以至于道德水准甚至远低于我们批判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了钓钩事件,有了南京徐老太事件,我们不难理解。
可爱的中国,无语了:官家钓鱼,百姓捞尸,吾辈苍生,乞天怜悯!
作者:夏岳
http://xzh.mop.com/readSub_10384231_0.html
十一月 7th, 2009 at 11:33 上午
恐怖....已经由愤怒变为令人恐怖了....
十一月 7th, 2009 at 11:35 上午
真他妈黑暗啊
十一月 7th, 2009 at 11:52 上午
135楼
据某报载
人家香港的海上救援一个月总次数是你一广东省一年的总次数呢
整个省一个月很少几宗
台风天也是这样
领导提一提
下面的低一下头
也没见谁觉得羞愧
真的去改一改
十一月 7th, 2009 at 12:11 下午
可不可以不要再拿一个团体说事了!!!!
在国外是亚洲人,中国人如何如何,在中国是上海人长沙人安徽人怎样怎样。。。无非就是不想让自己也被贴上一样的标签。。。
当时看到新闻图片,不敢相信人性居然会有如此冷漠,残忍的一面。扼杀伟大,无私,如此麻木不仁。估计给所有相信美好的人又上了一课。突然想到毛姆的话,青春不过是一种幻觉,越长大越丑陋。
不知道以后还会有人去救落水者吗?我想我是不回跳到水中去救人了,而且还会自我安慰的说那些人自愿往火坑里跳,就要为此愚蠢行为负责。。。群体犯罪会减低犯罪感,任何时候站在大部分人生后都是一种保守而且安全的行为。。。
想想却是真真辜负了鲁迅。从前一边看他的书,一边回鄙视书中的“群众”,谁知现在我却自愿选择变成群众。。
p.s. 有关溺水救援
(跟国内不同理念不太一样,在这边救援知识是不教给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才是重点。。。。不知道是不是本州的法规。。。。我考潜水证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上救生知识和潜水病的预防,跟一堆年龄刚到的小孩一起上课,结果我自视过高,没有认真学,结果第一次考试没pass。最终为了补考不得不背下来。感谢我严厉的潜水教练)
关于救生,切记在个人没有危险时才做出救援。
岸上,器材,团队 一定比 涉水,徒手,个人救援安全系数高
最好的救生方法是借助器材!!!!
下水的徒手救生是最后最后的选择。
在你做出救人这个伟大的决定时,请先把衣服脱掉,找点能浮起来的东西再下水,尽量不要与溺水者发生正面的肢体接触,因为一旦被抓住,失去理智的溺水者抓住就会使两人同时陷入困境。应该游到溺水者的背后,用一只手穿过腋下夹住他的胳膊,靠另一只胳膊仰泳。这样两个人都能呼吸而且不会被他缚住手脚
(记得我水上测验的部分有一个救生演习,抽签抽到的搭档是一个体型硕大的美国警察、,结果我太紧张乱了手脚,用胳膊夹住了他的脖子,试图把他拖到岸边,可怜他被我胳膊弄得呼吸困难还得坚持装死。。。)
溺水者自救:
如果你溺水了,我知道这个有点强求,但是请尽量保持冷静放松。你拼命乱扑腾的话稍有救生常识的人都不会在第一时间赶来。。。所以切记冷静!!!!仅保持口鼻露出水面即可,其余部分在水中以便获得最大浮力。快速呼吸,这样肺部空气会比较多。踩水的时候动作不要太急,手脚一致。还能节省体力
其实重点就是 平衡!!!!
还有就是“ 高估自己”就是导致男性意外死亡率如此之高的原因
十一月 7th, 2009 at 1:19 下午
再看“地主之殇”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tjyf/6369.html
怎么办,我们怎样才能起死回生。
十一月 7th, 2009 at 1:47 下午
如果没有捞尸船的话,会不会捞尸的价钱会更高呢?
如果没有捞尸船,想捞尸肯定要花钱雇其他船。这些船都是做其他用途的,即便你给很多钱,船主也不一定愿意干这种事情。
捞尸能变成一种行业,是那些前仆后继下水嬉戏的人促成的。这事政府还真没法管理,只能多放几个救生圈。
还有那个怀疑落水的小学生是作饵骗人上钩。真怀疑他的智商,可以想像一下从策划到最后收取捞尸费,中间有多少巧合才能赚到那笔钱。
十一月 7th, 2009 at 2:48 下午
看来即使会游泳的好手也不敢去那游了,要不岂不被渔民间接谋杀,而且还无法取证申冤!
十一月 7th, 2009 at 4:20 下午
据说是哪个头比较黑,联合早报有报道
就一个男的,而不是渔民
这个男的操控着这个区域的生意,而且不允许渔民来,
每单给干活的渔民的钱其实少的很,相比他开的价格
十一月 7th, 2009 at 4:43 下午
140楼的,没人在讨论捞尸体要多少钱。是捞尸体的已经有故意杀人嫌疑了,现在应该管这个!
十一月 7th, 2009 at 5:57 下午
打捞尸体的工作应该由政府部门负责,不论是不幸落水而亡的孩童还是流浪汉,抑或是救人而去的人们,亡者的尊严必须得到保护。人们在讨伐那些捞尸人的时候更应该督促政府落实这一方面的法规,不再发生因为家属支付不起,而抛尸水中的悲剧。谁知道明天落水的是否会是自己呢?
十一月 7th, 2009 at 6:26 下午
我老家有条河,河水很清,每年夏天都有很多人去河里游泳,早在10年前,我就听说河边的村庄里有人做着这样的生意: 看见有人下河游泳,就有村民装水鬼潜到水下抓着泳者的双脚往河底扽,等泳者昏厥或者死亡之后就有水鬼的同党在岸上跟泳者的同伴讨价还价去"打捞"...
10年了,还是这样.我一直不明白大力发展经济的真正意义在哪里.
听着MJ的heal the world的时候,我倒觉得国人真正需要的是heal the heart
十一月 7th, 2009 at 7:12 下午
看的真是觉得冷。。。那个照片,真是。。。
十一月 7th, 2009 at 7:35 下午
http://nf.nfdaily.cn/ttlist/content/2009-11/07/content_6231532.htm
湖北大学生救人溺亡:挟尸索价者陈波涉敲诈勒索被拘
十一月 7th, 2009 at 8:17 下午
爱枣报上看到这个新闻的。
很绝望。再怎么愤怒,他们还是中国人,是和我一个民族的人。承认了,我们是劣等的民族。这就是中国人,我现在觉得只有中国人才能做出这么下作的事。
中国人没有信仰(不全对,有6、7千万人是有信仰的,信什么主义来着),中国人不信神,不信因果报应,因为这都是迷信,我们一直被这样教育,大家都是无神论者,都是唯物主义者,只有TMD什么鸟主义是最先进的。这就是最先进的理论教育出的结果。扯远了,也可能中国人一向如此。
十一月 7th, 2009 at 8:32 下午
恶!
十一月 7th, 2009 at 9:42 下午
最近在报纸,电视,尤其是网络上无数次看到这张图片!
十一月 7th, 2009 at 10:04 下午
有阴谋论说有船有意或者无意在那边挖沙,形成水下
复杂的地形。
十一月 7th, 2009 at 10:56 下午
悲愤!
十一月 7th, 2009 at 10:59 下午
http://nf.nfdaily.cn/nfzm/content/2009-11/05/content_6200686.htm
“挟尸要价”另有其人 “见死不救”渔民被冤
大家有空,同时看看这篇新闻吧
十一月 7th, 2009 at 11:54 下午
我觉得恶心想吐
我真想回火星了地球太可怕了!
十一月 8th, 2009 at 12:34 上午
令人发指~
完了,晚上无法睡了...
十一月 8th, 2009 at 12:53 上午
操!政府 呢
十一月 8th, 2009 at 8:30 上午
@安德生童话
我想安徒生一定不会像你这样质疑貌似愚蠢的英雄行为。如果人人只为自己打算,见人溺水而不救援,那么整个世界就会成为一片沼泽,没有谁能逃脱,你说呢?
十一月 8th, 2009 at 8:34 上午
玄黄悯苍生,生路自寻之。自助天健之,自强地顺之。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切记切记!
十一月 8th, 2009 at 10:44 下午
太恶心了。。
都说到这个程度了。。无论如何该管管了吧。。。
如果地方政府管不了(拿了好处了?)
中央政府也应该去管管了。。
虽然你们在北京。。但那也是你们的地盘啊。。
怎么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发生!!!
十一月 9th, 2009 at 9:19 上午
我们知道,世界有一种富人“穷得只剩下钱”,套用这个句式,世界上有一种强权,“虚弱得只剩下暴力”。
十一月 9th, 2009 at 9:32 上午
这事普通民众都知道,当地gov能不知道?
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我只能说 fk gov
十一月 9th, 2009 at 9:44 上午
真相到底如何?应该相信现在的晚上大多数人的声音,还是南周的调查报告? http://www.infzm.com/content/36929/0
按照菜头这个转贴的内容,“渔民”根本就是谋财害命。
可是人性的贪婪真的到了这样的地步吗?我不愿意相信。我反而很希望这只是网络暴力的又一负面例证。
十一月 9th, 2009 at 10:25 上午
这是真的吗?不寒而栗,真希望是杜撰出来的。。
十一月 9th, 2009 at 10:50 上午
很可怕,怎么人都这样!!!
十一月 9th, 2009 at 11:05 上午
一开始知道这件事非常愤怒、悲伤,民生就是一面镜子,何至于如此毫无人性?但看了这位救人者的叙述,开始平静,原来如此
十一月 9th, 2009 at 11:46 上午
看到这样的爆料文心里真是堵得慌……又痛又恨……人吃人的社会啊!
十一月 10th, 2009 at 1:08 上午
我挺期待这个白衬衫的图片文字被他家的小孩子看到,他给他孩子做出的解释是啥
十一月 11th, 2009 at 5:22 下午
令人发指!!!
十一月 12th, 2009 at 5:02 上午
我更相信南方周末的调查,这张照片中的老渔民是无辜的,而且参与了救援。真正丧尽天良的是船老板陈波,大家人肉也人肉这个人,不要迁怒于这个只挣了530元的老渔民。
十一月 12th, 2009 at 7:52 下午
这个事实让眼前的社会顿时又多出份险恶来。
十一月 14th, 2009 at 1:58 上午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楼上各位的感受到有一些很大的不同。是沉重,但沉重的原因却不是一样。我读出来的是天涯上那位好人的另一番心声
十二月 15th, 2009 at 11:26 上午
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