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这几天在唐骏博士文凭上的纠缠实在是一件可悲的事情,因为这个细节实在是无关大局。唐骏究竟是美国西太平洋大学的博士,还是加州理工大学的计算机系博士,本来不应该是问题的焦点。问题的焦点在于:为什么多年来各种吹牛逼撒大谎的家伙总有市场,总会被炮制为神话?

从意念可以致偏导弹、大兴安岭灭火的严新老师,到凭着一张嘴要炸开喜马拉雅山让高原变绿洲的牟其中老师,再到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洪志老师---按照他的话说,许多佛为了爬上来看他一眼,都掉下去摔死了。更别说芒硝治百病的蒙古大夫,拍摄年画华南虎的农民,以及刚刚穿了帮的绿豆万能大夫。。。。。。过去的这几十年间,是一个各种牛逼犯层出不穷、风起云涌的时代。也是各种投机专家和机会主义者呼风唤雨、颠倒众生的时代。

如果我们公平地说,唐骏老师在这一群牛逼犯里,算得上干货较多的一位。回顾往昔,比尔.盖茨未必盛情邀请他留任,但是唐骏的确充任过当时还很弱小的微软中国区总裁。假若重来,陈天桥未必还会认定在盛大上市的关口需要这么一位人物,但是唐骏的确出任过盛大的总裁。而说到现在,唐骏也真是货真价实的新华都集团总裁兼CEO,哪怕工资并非他所说的年薪十亿。按照今时今日的标准,唐骏也算得上是商业社会里的一位成功人士,起码他一直步步高升,没有越做越小。职业人的梦想,还能比这样更多么?

承认这一点,就应该醒悟一件事情:文凭并不是唐骏博士的命门。中国人奉行严格的现实主义,拿西太平洋大学文凭还是拿加州理工大学的文凭,并不影响大众对唐骏成功的定位。老实说,拿西太平洋大学的文凭还要更好一点,如果根本没有文凭那简直堪称完美---中国人喜欢说一句话:英雄莫问出处。在一个大部分国民都没有大学毕业文凭的国度里,在一个处处都因为文凭而影响就业的国度里,一个文盲英雄会被大部分的国民引为知己同路。当知识精英阶层越是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打击,这位文盲英雄的群众基础也就越是稳固,越是受到民众的欢迎。在文凭问题上纠缠得越久,支持和同情唐骏的人也就越多。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是因为不曾在人群中生活过,不知道大众在想什么,如何去想。

可以构成一个问题的提问是:唐骏有没有撒谎?他有没有在学历上撒谎?有没有在自传里撒谎?有没有在各种讲演和外宣中撒谎?是或者不是,这是民众渴望得到的答案。

追问是否撒谎本身,要比追问撒谎的细节重要得多。仔细想一下就会知道,一切伟大的牛逼犯都是一等鹿鼎公韦小宝的忠实学生,他们会如是陈述主要的事件,却在细节问题上大做文章,花样翻新,不惮于说谎。最后,他们之所以会牛皮吹爆,是因为这些修饰性质的细节占据了个人生平的主要部分,就像一盘菜里的萝卜雕花居然把菜肴遮盖得严丝合缝,食客忍无可忍才会掀桌子抗议。在这种时候回过去追问,因为主要的事实并没有大的问题,所以依然可以平安度过危机。

幸运的是,中国人非常矛盾,他们有非常功利、非常现实的一面,但也有道德清教徒的天真一面。我们由此可以看到,他们崇敬路数非常的枭雄之辈,哪怕是各种歪门邪道的手段只要最后能够成功,也会赞之以“有本事”、“上路子”和“懂搞”。同时,他们对于主流的英雄人物在道德上非常苛刻,几乎以道德完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们,道德上的任何一点瑕疵都会让人难以容忍。唐骏以枭雄的实际身份扮演英雄人物,能否对他造成真正伤害的也只有道德力量:是否诚信,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大问题,也是唯一能够追问的问题。

而我个人对此非常悲观,不认为会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因为太多成功人士的身份是在枭雄和英雄之间随时做切换。做英雄被质疑了,被挑战了,失败了,可以立即转头过来做枭雄,强调自己既有的成绩,于是“成王败寇”法则生效,大家承认他的“本事”,并不耽误别人赚钱发家。回想一下,过去的数十年间,类似的哪一个公众人物因为撒谎而遭受了严厉的惩罚?哪一次轰轰烈烈的扒粪运动最终收获了成果?李泽楷的假学历影响到了他的上市公司?还是吴征假文凭造成了阳光传媒投资的破产?

唯有一个例外,那人下了监狱,他叫周正龙,他的身份是农民。

写到这里,有唐骏引发的这次讨论才到了真正提问的时刻:

为什么看起来牛逼犯更容易成功?
为什么看起来撒谎的效果好过诚信?
为什么在一个社会里会如此流行功利主义?
为什么唯有撒谎吹牛逼才能帮助一个人获得更多的机会?
如果一个社会里的确是机会均等,程序公平,那么会有牛逼犯的机会么?
这个社会里是否存在一种不诚实同盟?没有人愿意去揭穿,因为要么自己是诈骗犯利益同盟,要么是觉得公布自己被骗是种更大的耻辱?或者,大家有一个基本共识:根本没有诚信的存在?
最后,为什么我们的媒体忙于制造这种公众人物的神话,为什么我们的大学敞开大门让这种人物出入,为什么我们满足于消费种种牛逼犯和口贩子制造的故事,一直到实在离奇到难以忍耐的程度才幡然悔悟?

我想,我们一定是缺了点什么,丢失了点什么。也正因为这样,我们的生活才如此甜美,功利主义让我们远离良心的责备,实用主义让我们勇敢地翻越所有良知的栏杆,一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现在请告诉我:唐骏是否撒谎了,你真的很在意这件事情么?

不管唐骏、严骏,跑得快的就是神骏。阿门!

+++++++这是一条分割线++++++++

 鲜花和墙
摄影:方加玮
鲜花总会长出来,不在墙这边相见,就在墙外面思念。请使用E-mail订阅《槽边往事》:订阅地址

28

MushRoom
发表在2010年6月号《华夏地理》杂志上

云南之外不存在云南人,在外地并不存在专门属于云南人的某种口音,某种形貌,以及某种气味。绝大多数的云南人不喜欢离开家乡,而一旦他们离开,则会毫无痕迹地融入当地的生活,彻底消失在人群中。对于云南人来说,在外地被同乡发现并不总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因为彼此都不得不触碰一个让大家都非常尴尬的问题:你为什么要离开?有那样的天空,有那样的日光,有那样的丛林,为什么你还要离开?尤其是:你怎么可以在一个没有菌的地方存活下来?

作为一个云南人,我永远不会说出“蘑菇”这个字眼。蘑菇只存在于遥远的内地,存在于植物学图鉴,在云南只有“菌”。当我用云南各地的方言说出这个字的时候,它们都确定无疑地指向家乡,指向那里的雨季,雨季里松软的红土,红土上层层叠叠的腐叶,腐叶之下菌子旋转着悄然钻出地面,就像这个字的发音。

和其它地方的不同,一个云南人生下来就在山里。无论是他的生活还是教育,都会从大山开始。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上山去玩”就是每日游戏的基本项目。我们的山要远比公园和广场多,我们的山也远比公园和广场有趣。我的父亲是我第一个向导,如果不是因为他考上大学又参加军队,那么他可能会一直保持着猎手的身份。大学教育和多年在外的军旅生活对他的改变很少,对于他而言,教会我如何在丛林里生存下去,要远比我认识几个汉字重要。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次序:我必须先成为一个山里人,然而才可能成为一个读书人。如果我在自己家乡的丛林里迷路,这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事情。所以,在上学之前我就学会了一堆也许后来永远不会用到的知识:如何用年轮、树冠、流水、星辰分辨方向,如何快速而安全地在丛林中前进,如何利用丛林获得必要的水和食物,制造工具,同时躲避那些致命的毒虫、洪水、深箐、植物。我们有一整套命名法,自然值得敬畏,但是当每样东西都有一个名字,你可以脱口而出那个名字时,一切都驯顺了,不再让人畏惧,甚至也不再让你为难。在所有这些名字里,我最早认识的一个就是“菌”。

云南只有两个季节:旱季和雨季。从11月起,干燥而温暖的风要浩浩荡荡吹上半年,这时候的大山安详宁静,并不生动。雨季在5月到来,下到10月底。中国大陆的雨水从东南而来,逐渐北上。而云南的雨水自西而东,桃花盛放的时候,怒江地区进入“桃花汛”。要下过一整个月,雨线才会缓缓向东推进。等到5月底,6月中,雨带抵达滇中。山林有了雨水,一切都开始疯狂生长。哪怕是同一条山路,每天走过都能发现不同的花朵,不同的昆虫和动物。我的私人课程在这个时候才最适合开讲,因为在雨季的山林里,你才能遇见所有可能。我的父亲耗费了相当长的时间和我讲解植物,和后来教科书上所学的完全不同。你可以把他称之为纯粹的实用主义者,因为我们对界门纲目科属种全无任何兴趣,我们只关心那些是可以拿来吃的,那些是可以拿来用的。根据我父亲的教导,作为一个山地人在理想的状态下只应该带一把小刀和火种进山---山林里什么都有,只需要去发现和制造。当他教会我辨认燧石之后,我连带火柴的的权力都被剥夺了。对于能够随时升起火堆的山地人来说,火柴作为一种现代文明的产物实在是太过邪恶,让人们失去了一种基本的生存能力。

很快,我就拥有了一张现代人无从消受的巨大食谱。我吃过植物的块根,它们埋藏在地下,储量丰富,而且味道甘美,可以补充身体的水分。我吃过白蚁,下过雨之后,带翅膀的蚁王和蚁后会飞出巢穴交配,可以生吃,味道不算太差,可以提供足够的蛋白质。我还吃过火漆的嫩芽,味道极为苦涩,会有一点回甜。吃它并不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证明自己不会对它过敏,那么就可以从山里获得取之不尽的植物漆,有生之年可以用漆树籽油炖鸡,让鸡多一种体面的葬礼。在这部分的课程中,菌类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认识菌类并不是为了求生,因为任何一个云南人都知道,生吃菌类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即便是非常熟悉的菌类,如果生食或者配上酒一起服用,都可能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关于菌类的第一课和食物无关,我们用它来疗伤。这是因为一个人在山林里很容易受伤,随时可能因为滑倒,或者树枝的刮擦而出现外伤,甚至血流不止的情况。伤疤对于一个山地人来说是一种荣耀,但是你也得有机会活着向别人展示才成。我们在丛林中找了很久,为了一种学名叫做马勃的菌。它在年幼时是白色的,就像圆面包。长成之后变成深褐色,不小心触及到,它会自动爆裂,弹出很多粉末。如果不慎受伤,而且伤口较大,又没有任何消毒和处理的器具,就可以找一个成年的马勃菌撕开,然后按在伤口上,就像士兵用的急救包一样。马勃菌会迅速止血,而且让你只留下很淡的疤痕。我父亲一直想让我有机会实践一下,但我要远比他聪明和小心,所以那些马勃菌依然在山林里自由自在地生长。

我一度以为采摘菌子是我的个人行为,是我父亲私人课程的一部分。当我上学之后才知道,进山采摘杨梅和菌子是每个孩子的必修课。记得我第一次进山采摘杨梅的时候,伙伴们把我带到一片低矮的灌木丛边上,告诉我说:“开始摘吧!”但是我举目望去,只能看到树叶和草,而他们很快就摘满了一书包的杨梅。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也能清晰地回想起生平第一次“发现”杨梅的经历:他们拉着我的手,把它一直牵引到一颗杨梅上。当时刚刚雨后,树叶上的雨水冰凉。当那种冰凉的感觉穿过手掌,我的指尖突然有了一种毛糙的触感。只在一瞬间,我突然看见了所有树叶下面都有密密麻麻的杨梅---它们是那样的绿,以至于早前完全掩藏在树叶下看不见了。

采摘菌子的经历也非常类似,只是那时候我更小一些。我父亲说能否摘到菌子和运气有关,所以要虔心祈祷。我怀疑他这是为了故意气我,因为我无论如何都不能自己发现任何一朵菌子。每次都是他突然站定,用棍子指着什么方向让我看过去,我才能从树叶深处看出那里有了一朵。菌子尽管五颜六色,但是可以食用的大多不那么艳丽。它们在泥土和树叶的背景下,很难区分出来。而那些不能使用的菌子,例如胭脂菌,看上去鲜红的一片,其实是一种警告,让其它生物距离它远一点。我一开始带回来大量的毒菌,遭到了无数次残酷的嘲笑。而我一次次带着更深的懊恼返回丛林,也就距离菌子原来越远。最后,我在一个滑溜的土坡上跌倒,顺着山坡滑了下去。当我抬起头时,突然发现面前的一根伐倒的圆木上长满了金黄色的鸡蛋菌。顺着那个角度看出去,周围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菌子全部都显露了出来。仿佛这一跤是得到了山神庇佑,让我获得了一双可以识别菌子的慧眼。事实上,当我放低自己的身段,从更低的角度看出去,由于菌子的伞柄长而白,就变得很容易发现。等到习惯了菌子的形状和颜色,甚至不用再改换角度,也能随时随地找到它们。

菌类更适合作为一种进山之后的战利品带回家,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红领巾的主要用途就是用来包裹菌子。我在山林里做过各种各样的棍子,但是都被扔出了家门。我也在山林里安置过许多陷阱,但是它们不能移动。在山里玩上一天,傍晚能带回家的往往只有一身臭汗和衣服上新增的几个破洞。这些东西都是招致体罚的罪魁祸首,但是带一些菌子回家情况就有所不同。因为这起码是学以致用,可以解决晚餐桌上的一两个菜。而且,只要你愿意,菌子似乎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不像是蜂巢,一旦捅下来第二年就不会再有了。也不会像是块根,发掘之后也许来年就不在生长。而菌子年年都有,甚至是总在老地方等着你。

云南的菌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吃的,一种是请人吃的。和外间想象的不同,云南人对于羊肚菌和松茸的兴趣不大。羊肚菌价格昂贵,几乎没有什么滋味,一般只用作宴请外地人用,以示尊重。松茸因为可以出口日本创汇而闻名,但大多数人嫌它有一股“铁腥味”,一般用鸡汤煮或者烧烤。外地人一到云南就喜欢问这两种菌的滋味,但是大多数云南人听了之后只会露出茫然的神情。因为这两种菌都并不常见,松茸更是需要在海拔3000多米以上才会生长,主要分布在云南的西北部地区。云南人真正喜欢的菌子当数青头菌、鸡枞、牛肝菌和干巴菌。

青头菌是居家过日子最常用的菌类,类似内地的平菇。它的产量极大,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很安全,甚至可以凉拌,只是一般不推荐那么做。由于青头菌肥厚多汁,所以非常适合清炒或者炖煮。最后汤汁浓厚,滑腻可口。和所有的菌类一样,青头菌在烹饪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油脂,否则很难快速煮熟出汁。据说也因为这个缘故,云南人身材都保持得不错---菌类会带走油脂。而医生明确指出,大量连续食用野生菌,会造成血糖快速下降。云南的青头菌配上云南的火腿,在雨后略有凉意的傍晚端上餐桌,可能是许多人家最常见的景象。每次进山一趟,找到青头菌的可能性最高。如果连青头菌都找不到,那么算得上是倒霉到家了。

鸡枞是菌类中的王者,迄今为止,还没有办法人工繁育。民间相传,鸡枞被采摘后,来年还会在相同的地方长出来,叫做“鸡枞窝”。而另外的一种说法认为,它在何处出现,往往和附近的白蚁有密切的关联。神秘的生长过程,加上鲜美的味道,让云南人对鸡枞的热爱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他们在鸡汤里放鸡枞,在米线里放鸡枞,甚至在月饼里也放鸡枞。当雨季结束,他们还会把鸡枞过油,去掉水份然后冰封保存。这样,可以一直放到次年的春节。民间还有一种说法小心翼翼地解释了人们对鸡枞的喜爱:由于鸡枞的形状,让人联想起男性生殖器。的确,在云南的许多地方,“鸡枞”是一个宛转的指代,便于那些不愿爆粗口的人表达自己的愤怒。

当所有的鸡枞窝边上都蹲了人,鸡枞的价格一再飙升,人们却幸运地继续拥有牛肝菌。牛肝菌有许多种类,其中不乏剧毒,每年杀人的凶手里一定会有它的同族兄弟。然而,这并不能掩盖牛肝菌的美味。黑牛肝可以做浓汤,可以炖煮,味道比不上鸡枞。但是黄牛肝则大不相同,一般会被小心地切片,然后放在锅里用少油和辣椒干煸。最后,黄牛肝的水分被去除大半,热油把纯净的香味彻底拷问了出来,其鲜美的程度完全可以和鸡枞分庭抗礼。中毒也并没有那么可怕,如果不死,传说会看到满天小人小马,手持小刀小枪开战,让人心生恐惧之情。也有人说,中毒会产生和自然直接交流的能力,感受万物和自己同一呼吸,同一心跳,彻底消除了主客体之间的区别。也许,这就是牛肝菌所带来的福利。

干巴菌本并不在上述菌类之列,因为即便是云南人自己,也不能全都欣赏它那亦正亦邪的形状和味道。干巴菌是块菌,类似地衣,在地表平铺,埋伏在松针下面。寻找干巴菌很难,需要敏锐的鼻子,否则评价肉眼很难直接发现。处理干巴菌也很难,需要一点点切碎,反复清洗其中的泥沙和松针。有一种常见的云南人家景象:饭在厨房里冒着蒸汽,老妈妈拿着小刀很仔细地剔干巴菌,边上是一只白瓷小碗,放着些许处理好的菌子。干巴菌的味道非常强烈而独特,不喜欢的人会认为那是一种霉味,而喜欢的人会喜欢到骨子里去。同样是用油封好的菌,春节归来的游子吃到鸡枞时会感觉到甘美,而他吃到干巴菌时,会在瞬间感觉到自己终于回家,因为只有在家乡才能闻到干巴菌这浓烈而熟悉的香味,他能在罐口听到旱季的风。

如果愿意的话,云南人可以用菌子做上一桌子的菜。我们对于菌类的操控已经达到了一种变幻莫测的高度---许多人家都喜欢鸡枞,但是鸡枞的价格每年都在上涨。同时,大量的野生菌只在雨季才有,进入旱季就只能吃油浸或者冰冻的存货。于是,云南人也会购买内地常见的平菇,用合适的火候的调料慢慢加工出来,使得这种大路菜居然有了几可乱真的鸡枞味道,虽然不能拿来做汤,但是作为炒菜却没有任何问题。而在另外一方面,云南人对于菌子的滥用也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近十年来,川菜四处攻城掠地,菌子也被逼上了火锅。野山菌火锅逐渐变成了一道名菜,其人神共愤的烹调方式是客人在一锅鸡汤里煮上十几种菌蘸料碟吃。内地人看了以为豪迈,我却看了悲哀。每种菌子都有自己的味道,放在一锅里全部煮了,就再也无法分辨彼此。既然是这样的做法,我们又何必给青头菌配上火腿或者肉泥,给鸡枞配上鸡汤,用小火慢慢干煸牛肝菌呢?越来越多做菌子的人没有进过山,他们大概以为菌子是长在菜市场的竹篮里的菜。菌怎么可能是菜呢?

我们不得不住在钢筋水泥的房屋而非丛林里,菌子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山地人和山林的唯一联系,也意味着我们和土地的唯一联系。我们空着手进山,带着菌子回家。我们并不是带上一道菜回家,而是带着逐渐消亡的一种生活方式回家,带着和山林渐行渐远的关联回家。我们的历史,我们的记忆,一直都与大山和丛林有关。随着人类越来越多,野兽会逐渐消失在山谷的尽头,雪线会慢慢上升到山顶,我们会兴建更多的楼宇,更多的公园,更多的广场和游乐园,把孩子圈养进去。但是我们并不是从来如此,也不会一直如此,故乡的红色泥土唯有我们脱下皮鞋,除去袜子,用赤裸的脚板接触才能触之生情。回想我有生以来的头十多年里,那些在山林里穿梭的日子所给与我的欢喜和宁静,是后二十多年所不能给予的。在各种城市之间迁徙,没有任何一间房子,任何一处林园,又或者是某个风景绝佳的高处,都不能带来山林所给与我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很多人并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肯用“只”或者“个”这种量词来描述菌子。对于我来说,没有一只菌子,也存在一个菌子,只可能有一“朵”菌子。而如果你如同我一样接受过那些在现代社会一无所用的知识,能够找寻到一辈子也不会用上一次的马勃菌,那么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只有一朵菌子一直开在我的心头。我大概永远也不会喜欢法国的松露,因为我不曾在林子里亲手采摘过它。但是哪怕给我一份廉价的青头菌,我也会心生大欢喜,因为这对于我来说是一次故友重逢。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们就遇见过,我侧过头去发现它,它也因此发现了我。菌子对于我来说意味着故土,意味着雨季,意味着一个山地人和他土地之间无法割断的情缘。今年云南大旱,当我在数千公里之外的北京听到这个消息,第一个反应是:不知道今年的菌子还能不能长出来?只要菌子还能长出来,故乡就还是故乡。

独自在外乡生活,像当地人一样说话,也像当地人一样行事。因为这里没有山,也没有菌子,我失去了自己的颜色和味道。在人群中我无法分辨自己人的存在,相信他们有和我一样的理由。离开了山林,我们就不再是山地人了。我们的肤色会渐渐变淡,记忆慢慢模糊,僵硬的脖颈会变得灵活,因为在大城市里生活需要时时左顾右盼。但是我的确知道自己和周围人会有些不同,走在菜市场里会因为看到平菇、香菇、金针菇而觉得亲切,但是绝对不会去买。偶尔出城进入丘陵,会因为满目的绿色而欣喜,随即又因为单调的物种而感觉失落。当雨季到来的时候,会一个人躺在窗边,在陌生的泥土味道中徒劳地想嗅出菌子的味道。

我非常清楚地知道,那个记忆中满山遍野都是菌子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一样都在消亡。等我回去时,也许城市的脚步早已经踏平山林,每一栋大厦和每一座高架桥下面,都是曾经的鸡枞窝。总有一天,菌子也会同样从故乡的餐桌上消失,换上更为得体的大棚蔬菜。但我的故乡却绝不会消失,所有的大山和丛林都会安放在一朵小小的菌伞上,菌柄上密密麻麻写满了父亲给我的课程内容,山里每一样东西的名字。

2010年雨季终于来了,故乡的菌子又该熟了。

+++++++这是一条分割线++++++++

 鲜花和墙
摄影:方加玮
鲜花总会长出来,不在墙这边相见,就在墙外面思念。请使用E-mail订阅《槽边往事》:订阅地址

28

AKRI
PS By Akri

乌拉圭记帐员拉里尔昂达是今天晚上当仁不让的主角,因为他的出现,让我这样一个热爱和平反对暴力的准圣徒生平第一次对英格兰足球流氓充满了好感。坐在电视机前,我一边又一边地幻想:有人把误判的真相用手机或者推特告之赛场中的英格兰人,于是他们的脸色可怕地阴沉起来,眼睛变得通红。终场哨声刚响,足球流氓们就翻过栏杆,跑进球场,将裁判拉里尔昂达牢牢按住,一点点撕成碎片。然后是布拉特,足球流氓们在他的肚脐眼里插上一根灯芯点燃,“膏流满地”。。。。。。

在开赛之前,我很看好德国队,希望他们给英格兰人一个教训。比赛的结果是骇人听闻的4:1,但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裁判拉里尔昂达已经彻底毁掉了这个晚上。如果英格兰人没有遭遇误判,2:2的比分会造就一个更为精彩的下半场。悬念会被保持到最后一刻,甚至不得不进入加时赛乃至点球大战。但是,有了一个人造的2:1,随后就是3:1,4:1,德国队屠杀了英格兰队。从3:1开始,整场比赛就进入了垃圾时间。连勒夫都尽遣板凳队员上阵,自己站在场边唯一的工作就是扮帅。

拉里尔昂达,你还我生命中的这个晚上,你还我一场精彩的比赛!

德国队无需一个2:1才能赢得比赛,但是球迷需要一个2:2让这难得的一夜抵达高潮。现在,一切全都毁了。忍受了两周呜呜祖拉,就像一只蹬羚被一群正在拉稀的大象背身团团围住。忍受了两周破烂的草场,大雨和严寒交替的比赛,仿佛地狱在7月放风让囚徒出来打几场比赛。终于来到了八分之一决赛,但是一个乌拉圭记账员千里迢迢跑来,一下子毁灭了球迷的乐趣,英格兰的反击,和德意志的荣光。这一夜,在央视主播的口中,还要让我在未来守着中国人根本不用的壁炉去讲给我那倒霉的孙子去听。我想对我孙子说:那一年,一个巴拉圭人跑到南非铲粪。。。。。。

拉里尔昂达只是小角色,布拉特这个足球黑手党老大才是一切的罪魁祸首。误判的一球在直播屏幕上迅速出现了慢动作重放,可以看到皮球清晰地弹进了球门线以内。请记住,孙子,这事发生在2010年。这一年人类的科技已经可以送探测卫星到小行星上抓去样本,然后飞越几万英里返回地球。但是,一个叫做FIFA的组织依然以各种所谓的理由拒绝高科技产品。这些年唯一的进步是在主裁判的裤兜里放了一个振荡器,便于边裁提醒。很明显,在2010年德国对英格兰的这场比赛中,边裁应该把振荡器安放在脑门上,主裁判应该把振荡器安装在内裤里。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挽回这场比赛。

赛场内都有大屏幕,赛场内有海量的摄像头,赛场内有无数专业电视工作者,他们可以在几秒钟之内调出任何场景,让裁判在抬眼之间就能作出正确的判罚,保持比赛的公平。网球是那么做的,NBA是那么做的,它们的场地更小,比赛人员更少,但是别人做到了。而FIFA不打算那么做,所以我们永远在裁判的阴影下看球。需要小心翼翼地祈祷,祈祷他不要精神错乱,把球场变成他的个人舞台。今天晚上,就是一个活例。训练两只球队需要多年的时间,看一场精彩对决球迷需要等待4年熬十几个通宵,但是一个瞎眼的裁判只需要一秒钟,就可以让这些付出灰飞烟灭。而原因是FIFA不想那么做,不想“破坏足球的古典精神”,不想“打断比赛的连续性”。我想,布拉特主席这辈子大概从不带套,相当古典,且一直都有连续性。

裁判是比赛的一部分,这种说法,这种念头,大概只会有赌球的庄家和布拉特先生会产生强烈共鸣。如果裁判是比赛的一部分,那么公平和公正就只能是比赛的阑尾了。在这个意义上,FIFA抗拒变革,自有其道理,完全可以和金正日、萨达姆、唐.科里奥利惺惺相惜。唯有不变,才有最大的利益得以留存。

终场时,一个男人在电视机里不无自恋地宣称:我是贺炜。而与此同时,一个更为清晰的声音在赛场响起:你们永远也不会忘记我,我叫拉里尔昂达。

+++++++这是一条分割线++++++++

 鲜花和墙
摄影:方加玮
鲜花总会长出来,不在墙这边相见,就在墙外面思念。请使用E-mail订阅《槽边往事》:订阅地址

20

中年得子会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时间精力不济,照顾一个孩子十八年任务艰巨。自己退休的时候,也许孩子才刚刚大学毕业,依然需要金钱和社会关系上的支援。此外,父子的年龄相差两代人左右,想法上会有太多不同,彼此在理解上经常会发生问题。不过,要是在二十出头就做了父亲,又可能对事业有太多牵绊,这样的事情总是难以两全的。

我父亲在三十九岁上得了我,头生子,大麻烦。如今我三十五,他已经是个老人了。今天是父亲节,想起在家乡的父亲。他曾经腰部受过伤,压缩性骨折,随着年岁增长,X光机下骨刺丛生,压迫神经。腿起先是疼痛,然后就渐渐使不上劲。每年回家,见他脚步日渐蹒跚,各大医院都看了,医生也没有办法。几周前母亲打来电话,说是已经不能行走了,去买了一把轮椅。

一直都很少和父亲交流,大概是因为我们的脾气同样暴烈的缘故,所以大家少说为佳。现在我不知道他怎么看待轮椅这件事情,几年前,我们给他买了拐杖,被他远远扔开,似乎那上面下了蛊。我自己觉得很困惑,因为想起来似乎就在昨天,他带我爬山涉水,教我如何一跃而过沟壑。到现在我都还清晰地记得,那是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们走在去食堂的路上,他突然横身飞起,从路边的灌木丛中徒手抓了一只麻雀给我。那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在北京的街道和公园,经常会看到老人家晚饭后散步遛弯。我跟在那些老头子的身后,觉得自己心里忽而恶念丛生,忽而伤感莫名。为什么别人的爸爸都健步如飞?

理解衰老的概念很容易,接受衰老的现实很困难。可以见到的头发花白、牙齿松落、皮肤松弛只是表像,我在想当自己对面是一把轮椅时会是什么心情?缓缓坐进入,黄昏四下降临。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才能坐得下来,才能承认自己最终是被时光击败了。把我的生命延伸一倍,在那头,大概也放着这样一把轮椅。这种场景让人不寒而栗,唯一的安慰还是父亲,因为父亲曾经抵达过那里,同样的黄昏会笼罩在我身上,我不至于因为那种场景太过孤独而害怕。

人们在父亲节写祝福的话语,写满五颜六色的卡片。我在父亲节只有一句话盘桓在心头:为什么别人的爸爸都健步如飞?有些事情,无论你再怎么聪明,再怎么努力,却始终不会改变分毫,你什么都改变不了。你可以练习指法,练习掌法,练习到自己对得到一切都习以为常。但总有些事情你什么都抓不到,伸出手去,抓到的除了虚空就只有虚空,时间悄无声息地从你指缝间落下去,把你得到的全都变得轻如鸿毛。

我说过,但是还想再说一次:人世是一条无始无终的小径,穿过黑暗中的荒野。在这小径上,种满了白色的玫瑰花。当一朵玫瑰花盛放,就会发出一小团光亮。这一小团光亮会传到下一株花骨朵上,让它慢慢长大绽开,自己却慢慢黯淡凋萎。此刻,我还在这团光亮之中,所谓幸福莫过于此。

祝福天下所有的父亲!

+++++++这是一条分割线++++++++

 鲜花和墙
摄影:方加玮
鲜花总会长出来,不在墙这边相见,就在墙外面思念。请使用E-mail订阅《槽边往事》:订阅地址

11

先插播一条公益广告:根据网友KO的报道,高亚和他的《看球笔记》会在世界杯期间再度回归!今天的《温州商报》已经刊载预告!

世界杯到了,可我悲哀地发现自己的记忆已经变成了一团糨糊。欧洲杯、世界杯、奥运会全都混到了一起,一时觉得喀麦隆英雄无敌,一时又觉得不过是个渣队。忽而认为法国是一只冉冉升起的劲旅,转而又认为其实那是克罗地亚或者丹麦。无论如何有件事我没有搞错:英格兰永远没戏,但在失败这件事情上永远没有荷兰人玩得煽情。

有过那么十几年时间,觉得世界杯真是个节日,盼着想着,觉得那就是一等一重要的事情。我一度因为长期不看电视,被有线公司人强行把线路给掐了。我半夜十二点偷偷摸摸提了把椅子出门,用手工方法重新接驳上。手里微调一下,侧过身从门缝里看一眼电视,确定效果是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糟。做这种鸡鸣狗盗的勾当,无非是为了看世界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拉了5米的网线,一边看电视一边在论坛里和网友聊天喷水,彼此调笑或者大骂。真的有那么几次,觉得没有丝毫时空阻碍,大家只有几分钟的卫星信号延迟,分散在地球的各个角落里一起看比赛。

如今世界杯就像流行歌曲,距离我越来越远。上周去卡拉OK唱歌,80后的小朋友喜欢的歌曲我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而且,我居然发现除了身段Pose和那些眼花缭乱的舞蹈动作,原来现在的许多歌手根本不会唱歌,五音不全,只得一张面皮而已。我于是有些担心,世界杯会不会也变了?变成一堆贴片广告在草地上跑来跑去?我还多少认识几个足球明星,但是大多是在广告视频里见过。动作非常漂亮精准,活像人肉变形金刚。所以,我不是很清楚一件事情:当我看多了那些特效之后,会不会觉得绿茵场上的真实比赛很是平庸乏味?这有点像是PS软件,它成功地增加了美女的数量,但另一方面也让人越来越不愿意上街---我亲眼见过几个模特,看了觉得还是PS好。

看球在今天也会是一件很古老的事情了吧?一想到漫长的90分钟,就怎么都不能把它和精彩二字联系在一起。今天的精彩是这样的:有人负责把所有最精彩的部分裁剪下来,传到网上去。你从一个精彩的30秒,看到下一个精彩的1分15秒。从精彩到精彩,从精华到精华,在鼠标点击之间,你不会错过任何不应该错过的镜头。有人去负责余下的80多分钟,你只需直接去拿走那一分多钟。而且,第二天在餐桌上你可以大言不惭地参加讨论,因为多角度慢动作重放,不会错过任何一秒。那么,为什么要傻呆呆地坐一个多小时呢?

我想,迄今为止我没有一个人看一场球的经历。无论是在看台上,还是在家里的电脑上,我总是挤在人群中间,和所有不眠的人呆在一起。除了看球,我很少会愿意主动和别人共度一段私人的时光。对于我来说,世界杯是个很好的藉口,可以让我不那么突兀地进入人群,享受一下吵吵闹闹的感觉。四年里才有一个月,这样算起来其实并不算太多。

+++++++这是一条分割线++++++++

 鲜花和墙
摄影:方加玮
鲜花总会长出来,不在墙这边相见,就在墙外面思念。请使用E-mail订阅《槽边往事》:订阅地址